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一题:催泪烟影响福利服务单位
*****************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超雄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答覆:

问题:

  据报,自本年六月以来,在警方进行驱散示威者行动期间,有多宗安老及康复服务单位内人士因吸入催泪烟而不适的个案,包括下述两宗:八月五日,至少有13枚催泪弹被射进明爱赛马会荃湾服务楼的范围,而楼内设有护理安老院和长者日间护理中心;十月二十八日,催泪烟攻入位于警方大兴行动基地附近的严重弱智人士宿舍及长期护理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于每次完成涉及施放催泪弹的驱散行动后,就附近安老和康复服务单位内受催泪烟影响的人数和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和统计、作出跟进行动和向该等服务单位提供支援;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自本年六月至今,有否向各安老和康复服务单位发出指引,说明它们应采取什么措施,以避免单位内人士受催泪烟影响,以及当单位受到催泪烟影响的处理方法(包括清除催泪烟残留物);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警方自本年六月至今所施放的催泪弹的成分为何,以及有关成分对上述单位内人士有否致命或长期有损健康的影响;政府有否评估催泪烟对不同类型的体弱人士(例如使用呼吸辅助仪器人士)及残疾人士的健康有何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社会福利署(社署)不时与营运安老及康复服务单位的资助及非资助机构联络,了解其运作情况,并在有必要时提供适当的提示与支援。在可预知的大型公众活动──包括近期的游行示威活动──举办前,社署会特别提醒相关服务单位负责人须采取适当应变措施,保障长者及残疾人士的安全。此外,社署地区福利办事处亦会与当区警署保持沟通,通知警方社福单位的位置,尤其包括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就议员提问的各部分,我们经谘询食物及卫生局、保安局及社署后,我现综合回应如下:

(一)若社署知悉安老院或残疾人士院舍所在地区附近曾有催泪烟发放,会主动向相关院舍了解其住客及员工的情况,并提醒负责人特别留意患有呼吸管道困难及体弱人士的身体状况。根据食物及卫生局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提供的资料,曾接触催泪烟的人士一般出现轻微的呼吸系统和皮肤不适的症状,亦没有收到身体受严重影响的报告。社署自去年开始,已为全港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推出「院舍外展医生到诊服务」。如有需要,院舍可与负责提供该服务的机构联络,安排外展医生到院舍为住客诊治。

  社署没有就资助或非资助安老和康复服务单位内服务使用者和职员受到催泪气体影响的人数作统计。

(二)政府卫生署已向公众发出有关催泪烟的健康资讯,包括接触催泪烟后一般可出现的征状、市民接触催泪烟后的处理方法、身处室内地方而附近有催泪烟的应对方法及有关在居处进行清洁催泪烟残留物的建议等。此外,食物安全中心亦已向公众发出有关污染物与食物安全的建议。社署已提醒所有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负责人须参考上述的资讯。

(三)市民有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权利,但必须以和平及合法方式进行。当出现任何违法行为,警方有法定责任保障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

  在采购装备及弹药方面,警队一直按照既定政策和程序,在全球采购安全、合适的装备及弹药,以应付行动需要。就警方所使用的装备的详情,由于涉及行动部署,为避免影响警方的行动能力,不宜公开。警方会继续根据提供商及其内部指引,安全地使用催泪烟。

  政府必须强调,在那处地方有需要使用催泪烟以应对暴力或违法行为,不是由警方决定,而是取决于使用暴力或进行违法行为的人士,他们选择在什么地方作出这些行为。警方理解社会对在民居附近施放催泪烟的关注,在使用时会尽量顾及受影响人士的安全及利益。在行动前,警方会尽可能透过各种渠道与附近一带大厦管理处、商户及老人院舍等紧密联系,提醒他们警方就示威活动可能作出的行动,以便他们作出相应安排。于行动期间,警方亦会透过社交媒体和新闻公报,呼吁附近一带居民留意情况,如有需要,关好窗户及留在室内安全地方。

  至于催泪烟对人体的影响,正如我就问题第一部分所述,根据食物及卫生局和医管局提供的资料,曾接触催泪烟的人士一般出现轻微的呼吸系统和皮肤不适的症状,亦没有收到身体受严重影响的报告。
 
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