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题:便利建筑业专业人士在大湾区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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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月六日,中央政府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会议后公布十六项惠民及便利香港专业界别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当中包括措施一:进一步扩大建筑业专业人士资格互认范围,以及措施二:扩大港澳建筑业专业人士在内地执业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措施一的详情,包括(i)所涵盖的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ii)当中是否包括一些从未获准与内地进行资格互认的专业,以及(iii)资格互认工作会否以恒常及定期的方式进行;
(二) 鉴于按照措施二,现时为已通过互认或考试取得内地建筑及相关工程等领域专业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广东、广西及福建执业而设的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会扩展至内地全境,该等优惠政策的详情;
(三)该两项措施预计于何时生效,以及政府会否就有关执行细节谘询业界及专业团体;及
(四)政府与内地当局商讨其他有关香港建筑业专业人士在内地执业的政策及措施时,会否加强与业界及专业团体的沟通,以及邀请他们参与有关讨论?
答覆:
主席:
发展局一直致力推动香港和内地建筑及工程业界在专业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多年来不断与内地相关部委沟通和协商,推动专业资格互认,并推出多项优惠政策和开放措施,藉此促进两地相关企业的发展,协助本港公司把握内地经济迅速增长及市场持续开放带来的机遇。本局已先后与广东省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区),包括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和广州南沙签订合作协议书,为香港建筑及工程业界的企业和专业人士开拓更多商机。此外,因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出台,本局亦积极与内地相关部委商议,以期推出能够便利香港建筑及工程业界到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发展的措施。我们相信香港的专业人才能成为一股重要动力,协助打造大湾区成为一个国际级的湾区。
就谢议员问题的四个部分,本局现回覆如下:
(一)有关建筑业专业人士资格互认的措施,主要涵盖四个已签署互认协议的专业,包括建筑师、结构工程师、规划师和建筑测量师。新措施允许这些专业人士可以选择在香港完成所需的持续专业进修课程,以延续他们在内地的注册执业资格。此外,新措施亦包括推动扩大两地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和建筑测量师的互认范围,由执业资格延至专业学会会员资格的层面。
至于启动新专业类别的资格互认,我们会透过《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平台,定期与内地相关部委沟通,协助两地专业学会交流,适时开展新的资格互认协商工作。
(二)现时,通过互认或考试取得内地建筑及相关工程等领域专业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广东、广西、福建执业可享有以下的优惠措施:
(1)允许通过互认取得内地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以上地区注册执业,不受在香港注册执业与否的限制,按照内地有关规定作为以上地区工程设计企业申报企业资质时所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予以认定;
(2)允许通过考试取得内地注册建筑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以上地区注册执业,不受在香港注册执业与否的限制,按照内地有关规定作为以上地区工程设计企业申报企业资质时所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予以认定;
(3)允许取得内地监理工程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以上地区注册执业,不受在香港注册执业与否的限制,按照内地有关规定作为以上地区监理企业申报企业资质时所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予以认定;
(4)允许通过互认取得内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以上地区注册执业,不受在香港注册执业与否的限制,按照内地有关规定作为以上地区工程设计企业申报企业资质时所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予以认定;
(5)允许取得内地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以上地区注册,不受在香港注册与否的限制;及
(6)允许通过考试取得内地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以上地区注册执业,不受在香港注册执业与否的限制,按照内地有关规定作为以上地区工程设计企业申报企业资质时所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予以认定。
透过新措施,上述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将扩展至内地全境。
(三)以上(一)及(二)所述的两项新措施属二○一九年《〈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修订协议对香港新增的优惠政策,该修订协议将在二○二○年六月一日起实施。此外,该修订协议亦包括另一项有关香港产业测量师的新措施,就是允许已取得产业测量师资格的专业人士在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直接注册执业,开展房地产估价服务。我们现正计划于明年年初安排与本地相关的专业团体会面,简介新增措施的内容。
(四)发展局一直与建筑业的专业团体保持紧密联系,不时就不同的措施谘询他们。以二○一九年为例,我们曾多次与各专业学会及商会会面,商讨可以帮助业界在大湾区和自贸区发展的建议措施。我们亦与业界携手举办不同活动以加强与内地交流,其中包括二○一八年七月在贵阳举办的「2018年内地与香港建筑论坛」、二○一九年八月在佛山举行的「佛山南海‧香港-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建设工程管理服务创新论坛与对接会」及二○一九年九月到访南沙考察当地最新发展。我们会继续与业界保持沟通,以协助本港企业和专业人士在内地提供服务,开拓更多商机。
完
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8分
香港时间15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