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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电动车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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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继昌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电动车充电设施严重不足,以致不少人放弃购买电动车。关于电动车充电设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当局于本年初表示,有关的政府部门正寻找合适的路边泊车位安装充电设施作试验,该项措施的进展及落实时间表为何;

(二)鉴于当局于本年初表示,有关的政府部门正寻找合适地点(非泊车位)试验设立公共快速充电站,至今当局已考虑哪些地点、就各地点的可行性进行的研究有何进展,以及该项措施的落实时间表为何;

(三)当局会否透过提供差饷寛免,鼓励商业停车场营办商在其停车场安装充电设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电力(线路)规例》(第406E章)第20条规定,若设于一般处所的低压固定电力装置的允许负载量超过100安培(单相或三相),该装置的拥有人须安排该装置每五年最少一次检查、测试及领取证明书,而政府将拨款20亿元推行先导计划,资助私人住宅楼宇停车场安装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政府会否优先接触即将就其公用电力装置进行该项检查的楼宇的业主立案法团或管理人,鼓励它们进行检查时,一并在其停车场安装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多管齐下积极推动电动车在港平稳发展,以达至逐步普及化。

  就梁继昌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在路边设置的停车位主要是满足短期泊车需求,这些停车位通常会设置停车收费表,以增加停车位的流通量,供更多驾驶者使用。考虑到电力供应和空间限制、为附近交通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其他驾驶者泊车需求等相关因素,政府须寻找合适的路边停车位来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政府已初步选出十多个有可能安装充电设施的地点,并正详细评估其可行性。政府在确认这些场地适合安装路边充电设施后,便会就有关建议制订时间表及展开试验计划。

(二)快速充电器(功率输出不低于50千瓦的充电器)可以在15至30分钟内为小型电动车(如电动私家车和电动的士)提供50至100公里的行驶里程。为了让电动私家车车主在驾驶途中偶有需要时可快速为其车补充电力,同时为推动电动的士的发展作出准备,政府正寻找合适地点试验设立公共快速充电站,并已于今年十月委聘顾问在全港各区寻找合适选址,预期顾问可于二○二○年底编订合适选址清单,以供制定发展快速充电站网络的全盘方案。在寻找快速充电站试验地点时,政府会考虑对附近交通流量的影响,亦会探索快速充电站与其他政府设施共址兼容的可能性,以减省成本及善用土地。

(三)就电动私家车的充电安排,政府的政策方针是车主应在其居所、办公室或其他适当场所,为其车辆作日常充电;而公共充电网络主要是辅助设施,在电动车车主驾驶途中偶有需要时为其电动车补充电力。

  基于上述政策方针,政府在规划电动私家车充电设施的发展时,首要是促进和鼓励私人楼宇安装充电设施。在新建私人楼宇方面,政府于二○一一年四月起已透过提供新建私人楼宇(包括商业及住宅楼宇)楼面面积的宽免,鼓励发展商在新建楼宇的私人停车场配备可为电动车提供充电装置的基础设施(包括充足的电力供应、为所有泊位预设电缆及管道等),让日后停车位的业主可安装电动车充电装置作日常充电。根据屋宇署资料,由二○一一年四月至二○一九年三月,超过八成新获批发展计划的停车位会具备可为电动车提供充电装置的基础条件,涉及约490个停车场及约57 000个车位。

  就现有的私人住宅楼宇方面,《行政长官2019年施政报告》提出拨款20亿元推行「现有私人住宅楼宇停车场安装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先导资助计划」(先导资助计划),以资助现有私人住宅楼宇停车场安装充电基础设施,从而帮助这些楼宇解决在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时所遇到的问题。

  就公共充电网络方面,政府与私营机构一直不断增设公共充电设施。截至二○一九年九月,本港共有2 506个公共充电器,分布全港18区,其中有857个设于政府停车场,其余1 649个由私营机构设立。政府已拨出1.2亿元,在全港向公众开放的政府停车场安装额外的中速充电器,预计至二○二二年增加超过1 000个公共充电器,令政府停车场的公共充电器总数增至约1 800个。

  私营机构亦一直因应市场上电动私家车的充电需求而增设公共充电器。私营机构设立的公共充电器数目由二○一三年的536个大幅增加到现时的1 649个。随着电动私家车数目持续增长,政府预期私营机构会继续因应市场需求而进一步加增公共充电器。

  至于商业楼宇方面,如前文所述,政府已由二○一一年四月起透过提供新建私人楼宇楼面面积的宽免,鼓励发展商在包括商业楼宇在内的新建楼宇私人停车场配备可为电动车提供充电装置的基础设施。同时,两间电力公司亦一直为电动车车主或商业机构提供技术意见,及为其车位或商业楼宇的停车场提供接驳电源服务以安装充电设施。近年亦有数间私人公司向电动车车主或商业机构的停车场提供一条龙的充电服务,除为车主在其车位安装充电设施,亦在商业楼宇停车场内的特定地点向其租户和客户提供免费和/或收费充电服务。

  政府在未来几年首要是以上述先导资助计划协助现有私人住宅楼宇停车场安装充电基础设施,并以现行的总楼面面积宽免措施鼓励包括商业楼宇在内的新建楼宇的私人停车场配备可为电动车提供充电装置的基础设施。政府虽暂未有其他资助计划(如差饷寛免)鼓励商业停车场营办商在其停车场安装充电设施,但会继续监察市场上充电设施的发展情况,适时检讨相关政策及措施。

(四)环境保护署现正研究先导资助计划的推行细节。就利便合资格申请人参与计划方面,署方会考虑申请人的要求,尽量安排获批核的安装充电基础设施工程配合有关楼宇电力装置检查的时间表。
 
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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