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七题:协助首次置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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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本年《施政报告》中表示,为协助首次置业人士,政府会即时放宽由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提供的按揭保险计划的楼价上限。由首次置业人士借取而合资格受保的九成按揭的物业价格上限由400万元提升至800万元。另方面,据悉有身兼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辖下委员会委员的专业投资者推算,市民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户口,将有三分之一回报落入基金经理口袋,因此呼吁取消强积金制度。关于协助首次置业人士,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有物业代理业人士指出,自上述措施实施后,楼价终止四个月的跌势并反弹,部分物业成交价格更上升近两成,政府有否评估上述措施有否造成首次置业人士需负担更多首期及按揭供款的效果;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有,会否考虑透过其他政策,协助首次置业人士善用个人资产应付有关开支;
(二)因应有不少市民表示无法承担数十万元首期以致未能置业,政府会否从保障市民强积金累积供款免被基金经理蚕食、容许市民善用个人资产,以及纾缓市民首次置业压力角度出发,重新考虑本人建议,容许首次置业人士使用其强积金累积供款支付首期及相关开支;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研究,容许首次置业人士使用其强积金累积供款置业,能否有效纾缓迫切住屋问题;若有研究而结果为能够,详情为何;若没有研究,会否作出研究,并征询市民意见;及
(四)因应有意见指出,政府强迫市民在摆明被基金经理剥削情况下供款数十年,做法如同迫令市民「每月打折出粮」、「供死会」,既削弱市民首次置业能力,更不停积累民怨、民愤,打击市民对政府施政信心,前中央政策组更预期会因此出现类似「老人占中」管治危机,政府可否认真审视市民及上述证监会委员意见和建议,设法补偿市民被基金经理蚕食累积供款,或研究直接取消强积金制度?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各部分,经谘询运输及房屋局后,我现答覆如下:
(一)按揭保险计划(按保计划)的最新修订,旨在为具有还款能力、但缺乏足够首期的首次置业(首置)或换楼人士提供更适切的支援。虽然按保计划的物业价格上限有所调整,借款人申请按保计划仍然需要符合特定的合资格准则,包括供款入息比率为50%,以及需要缴交额外的保险费用以缓解风险。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按证保险公司)对申请叙造超过八成按揭保险的借款人设有额外的合资格准则要求,包括申请人必须为首置及固定受薪人士。
物业市场的波动受许多不同的因素所影响,政府一再提醒有意置业人士需因应自己置业的需要及还款能力而作出考虑。按证保险公司会密切监察物业市场状况,适时检讨计划的成效。
在协助市民置业方面,政府继续致力增加公营房屋供应并建立置业阶梯。除了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绿表置居计划」、「白表居屋第二市场计划」等资助出售单位计划以回应市民(包括首次置业人士)的置业诉求外,政府亦推出「港人首次置业」(「港人首置」)先导项目,对象是从未在香港置业并拥有较高收入的香港居民。首个「港人首置」先导项目已于去年推出,市民反应正面。有鉴于此,《行政长官2019年施政报告》宣布,政府会透过于二○二○年第一季出售一幅位于观塘安达臣道的用地,落实第二个「港人首置」先导项目,以卖地条款规定发展商除兴建私人住宅单位外,须兴建约1 000个「港人首置」单位,并以低于市价将「港人首置」单位售予政府指定的合资格人士。
(二)及(三)设立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的目标,乃促使就业人士储蓄部分收入,以应付未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所需。因此强积金累算权益应尽可能保存在制度内,直至应付退休需要时才提取。
就提取强积金作置业用途的建议,社会各界对这课题的意见纷纭,当中有不少反对及持保留态度的意见。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曾检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安排。与其他地方相比,本港强积金的供款比率偏低,用意是让计划成员能灵活地运用剩余的收入以满足其他需要。若容许计划成员动用强积金置业,将大大削弱计划成员退休后可得的强积金保障。强积金的原意是让计划成员透过长期及定期强制投资累积财富及平均成本。事实上,截至二○一八年十二月,每位强积金成员平均只有186,000元的累算权益。因此,提早提取部分累算权益,对置业的实际作用有限。再者,房产价格的风险远高于强积金基金投资,如果累算权益用作一笔过支付首期,当楼价下跌,业主无力偿还按揭时,可能变相赔上退休储蓄,甚或令巿民背负额外债务,使整个计划与当初设立时的目标背道而驰。
(四)强积金制度自二○○○年十二月一日成立至今近十九年,运作日渐成熟,制度内资产亦持续增长。强积金制度截至二○一九年九月已经为计划成员累积达9,050亿元资产,当中超过四分之一(即2,371亿元)为扣除收费及开支后的净回报。强积金制度自实施以来的年率化回报为3.6%,高于同期1.9%的通胀率。多年来,积金局亦采取不同的措施以降低强积金费用。基金开支比率已由二○○七年十二月的2.1%下降至目前的1.5%,下调幅度近三成。
由此可见,强积金作为普罗大众的退休储蓄渠道,有其可取之处。政府会与积金局继续改良及加强强积金制度,例如通过设立「积金易」平台及检讨「预设投资策略」的收费上限,继续提高强积金计划运作效率及降低收费水平,令计划成员受惠。
完
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