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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包装咸菜样本防腐剂含量超出法例标准及违反食物标签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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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公布,一个预先包装咸菜样本的防腐剂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标准,而样本的食物标签亦未有标明有关的亚硫酸盐的名称。市民应停止食用受影响批次的产品。业界如持有受影响批次的产品,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潮州咸菜
品牌:友华
制造商: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友华副食品厂
来源地:中国
净重∶每包225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测计划,从北角一店铺抽取上述咸菜样本作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百万分之四百五十一的二氧化硫,超出法例标准的百万分之一百,而该样本的食物标签亦未有标明有关的亚硫酸盐的名称。」

  发言人续说:「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将受影响批次产品停售及下架。而有关进口商「佳宝食品超级市场」亦正进行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进口商热线3987 8041,查询上述产品的回收事宜。 中心亦正追查有关产品的来源。」

  二氧化硫是一种防腐剂,经常用于乾菜、乾果、腌菜和盐腌的鱼制品等不同种类的食物。这种防腐剂属低毒性,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过,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在食用后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发言人提醒业界在食物内使用防腐剂须遵照《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中的规定。而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定,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如含有超过百万分之十的亚硫酸盐,有关的亚硫酸盐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须在配料表中指明。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均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
 
2019年1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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