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162)条动议的休会待续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容海恩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16(2)条动议关于二○一九年区议会一般选举(区议会选举)的休会待续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首先,我非常感谢容海恩议员就二○一九年区议会一般选举提出的议案。在昨天和今日整天的会议上,一共有四十二位议员对于这个议题表达意见。我细心聆听,也深深感受到大家对于区会选举,由提名期、竞选期到现在所经历的,对于有关我们如何进行一个公平、公正和安全的选举所表达的一些意见,亦包括一些担忧。但我看到,议员们都对于希望能够在十一月二十四日如期举行选举有非常清晰和正面的表态。
 
  主席,今届的区议会选举,在多方面都是前所未有的。第一,今年正式选民登记人数达413万多人,是历史以来最多。第二,区议会民选议席增加至452席,也是历来最多。第三,今届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达到1 090人,同样是历来最多。第四,全香港每个选区都有超过一名候选人,亦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没有候选人自动当选的区议会一般选举。
 
  今次区议会一般选举的筹备工作亦是历年来最富挑战性的,除了我说在几方面的前所未有外,亦因为今年的区议会一般选举,是经过过去几个月的社会动荡的一个区议会一般选举。在这期间所遇到的困难、挑战以及风险也非常大。过去几个月我们面对的是暴力,以及暴力的升级。在议员们的发言也有提及,在候选人和其支持者做竞选活动的过程中受到袭击或威吓,议员办事处多次遭到破坏或纵火,竞选期间的宣传品或横额等遭到破坏,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胁。在这样的情况下,很自然便会关注到,是否仍然能够做到一场公平的选举?
 
  我们要明白,今次的区议会选举,可让四百多万名选民透过投票表达他们的意见。选民的投票权非常重要,所以一方面,我们当然很希望,全社会亦很希望选民能够在投票日和平、安全地投票,但同样地当我们筹备区议会选举时,政府也要考虑有关的安全风险,是否能够让选民、候选人、支持者和工作人员安全地进行有关工作。故此,我们必须从两方面充分考虑及作出平衡,这是个不容易的工作。政府的立场很清晰,我们很希望能够如期办好这场选举。所以在过去的日子里,政府不同部门,以及选举管理委员会都大力做好各样的准备工作,亦准备好不同预案。
 
  刚才所提及关于竞选期间所遇到的暴力威吓行为,我在此清晰表示,政府强力谴责这些暴力行为,社会上亦不接受这些行为。故刚才非建制派议员提到,他们要警告政府确保能如期进行选举,我请他们抚心自问,过去几个月正因为这些暴力行为,正因为有人纵容这些暴力行为,而令到暴力不断升级,让香港警队当要依法执法时,当要随汽油弹所到之处做驱散时,遇到极大挑战,反过来也遭受到很多批评,亦令警队和市民关系更加崩紧。任何人对于暴力也不能接受,同时也不要纵容暴力行为,所以非建制派议员若很希望如期举行选举的话,请他们能清晰地向社会作一个表态。
 
  任何威吓和袭击候选人和其支持者,或破坏宣传物品的行为均属违法。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这是刑事罪责,最高刑罚是监禁七年和罚款50万元。若出现有关情况,应第一时间报警,通知执法机关,以及保存有关纪录。我知道受影响的议员及其支持者亦有这样做。廉政公署也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2526 6366,执法机关会严肃跟进有关个案。刚才有议员提到,过去网上有人教唆或鼓动他人收起长者的身份证,这些违法行为已转交执法机关跟进。

  同时,区议会选举亦有选举呈请机制,当然这是选举后才会发生的机制。根据《区议会条例》,这机制让任何候选人或当区十位选民若觉得选举结果或过程出现普遍不公平的现象,他们可向法庭提出呈请质疑选举结果是否妥当。
 
  刚才提到,我们需要确保选举投票日安全风险尽量减低,故我们作出了一系列有关的准备工作。我们已多次召开跨部门会议商讨事冝,而在公共选举应变机制下的危机管理委员会,会向选举管理委员会提供意见,昨日他们已召开这个会议,同样投票日也会整日监察选举情况。我们需要确保来自不同地区的二万多名票站工作人员投票当日能去到票站,让票站准时七时半开始运作。整个投票日由早上七时半到晚上十时半,候选人、助选团、选民、票站工作人员,须在不受到威吓和恐惧的情况下工作。第三当然是票站不会受到恶意干扰或破坏,以至影响选举进行。为此,我们需要制定不同措施,正如我之前提及过,我们在票站做了一些准备,包括禁止拉票区或禁止逗留区域范围扩大、尽量有较大的缓冲等。
 
  另外,在保安方面,警队会悉力以赴。我们也请民安队和外聘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在票站做相关的安保工作。为应付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消防处会有一个快速应变的小组,若有任何情况出现,他们能处理火警或其他有关事情。此外,医疗辅助队亦会参与有关应变工作。我们得到不同部门通力合作,大家一起做好这方面的准备工作,及在投票当日作出应变。这不只是一个决策局的工夫,而是不同部门共同处理这方面的事情。
   
  第三个问题是选举能否如期进行。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这两天听到各位议员提到都很希望可以如期进行,但我们也要密切注意情况。之前我提过,要让选举得以如期在十一月二十四日举行,票站人员需要准时到达票站,交通等也需不受阻塞,设施不被破坏,因此这几天我们一直密切注视有关情况,希望可以如期举行选举。不过,除政府做好有关工作外,社会上的暴力和干扰行为亦必须要停止,否则,不能如期进行选举的风险将会存在,甚至增加。

  另外,有议员提到,万一选举前或选举当天,需要暂停或押后选举时,有什么机制呢?其实在《区议会条例》已清楚列明有关的情况,如赋予票站主任在个别的票站、选举管理委员会在一个选区、行政长官在整个香港选举中有权力去决定是否需要押后选举。因此,我们会按这机制去进行。万一在投票当天需要暂停某个票站,或几个票站,甚至涉及全香港时,相关投票工作或点票工作会停止。我们亦有机制把选票妥为封存,护送至安全的地方妥善看管,并有保安安排。我们已有一套程序去处理。

  至于有议员提到如要押后选举,对往后的立法会选举中的六个与区议会有关的议席有何影响?我当然不会就一些假设性情况去逐一回应,但会按法例依法办事。

  主席,我明白有关选举信息的发放是重要的。因此,在过去一段时间,特别是这几天,我们都已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我们会多用社交媒体,令信息能更有效地广为发放。

  同时,我也注意到这期间有很多谣言,很多失实的说法试图制造混乱,达到某些目的。故此,针对这些谣言的澄清,我们定必不遗余力地去做。例如,有议员指网上有人建议收起长者的身份证阻碍他们投票。我必须严厉指出,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任何人以欺骗手段,妨碍或阻止另一人在选举中投票,即属舞弊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七年。

  另外,有谣言质疑投票站人员的公正性。我想指出投票站人员均是公务员,他们须遵守一套工作指引。有关指引会划一所有票站主任的实务工作,目的是要确保整个选举在公开、诚实、公平的情况下进行。在编配投票站工作人员时,会避免派他们到其本身作为选民的投票站工作。

  此外,也有传言提及选票发出时已被撕烂。就发票职员而言,选举事务处会安排两名职员一起发票,减少人为错误及确保选举诚实公正地进行。网上亦有关于选票设计的谣言,我们早前亦已澄清,在投票日当天,选民获发的每张选票,正面的左上角都有一个切角,这个设计是为了方便视障选民识别选票是否正确地放入点字模版,以供他们自行填画。因此,每张选票都有这个切角,并非如网上谣言指是投票站职员撕烂的。

  凡此种种的谣言、不实的传言,我们都会及时地、加大力度地去澄清。又例如有人提及去报失大量身份证,然后领取大量「报失纸」去冒充他人投票,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只出示「报失纸」是不能投票的。除「报失纸」外,选民亦要出示显示姓名及相片的有效旅游证件的正本方可领取选票。

  另外,网上有人号召市民大清早去投票。如果大批选民集中在同一时间去投票,个别票站或许需要排队轮候,因此希望大家能有耐性,票站人员会尽快为选民服务。投票时间是早上七时半至晚上十时半,大家不用大清早,或集中在某一时段地去投票。我强调每个选区都需待整个选区的投票程序顺利完成后才会进行点票和公布结果。因此,选民大清早去投票,始终要等整个投票结束后才可以点票和公布结果。

  主席,香港一直以来都拥有优良的选举文化,我们重视公平、公正、廉洁和文明。过去数月发生的事,整个社会出现的暴力行为和众多事情都告诉大家,对这些价值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即将举行的区议会选举,我呼吁社会各界、不同政党,特别是非建制的政党,如希望选举能如期举行,就让我们这些选举文化能具体地表现出来。这不单是靠政府,也需要社会上每位市民为选举制造平和的环境。香港必须珍惜这选举文化,让此文化得以承传,让选民可以在安全、和平、有序的环境下透过选票去表达意见。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9年11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06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