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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第三周期的换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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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公布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换证计划)的第三周期换证将于二○二○年二月十八日开展。

  保安局局长已发出修订命令,公布换证计划第三周期的换证详情。待立法会完成「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后,第三周期的换证安排如下:
 
符合申请资格人士
 
申请限期
 
于一九六○年或一九六一年
出生的现有身份证持有人
 
二○二○年二月十八日至
四月二十日
 
于一九六二年或一九六三年
出生的现有身份证持有人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至
六月二十四日
 
于一九七○年、一九七一年或一九七二年
出生的现有身份证持有人
 
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至
九月十六日
 
于一九七三年或一九七四年
出生的现有身份证持有人
 
二○二○年九月十七日至
十一月十三日
 
于一九七五年或一九七六年
出生的现有身份证持有人
 
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至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从第三周期起(即二○二○年二月十八日起),入境处会推出新措施便利残疾人士,合资格申请人除了可根据现时的便利长者措施携同最多两名65岁或以上的长者外,亦可携同最多两名残疾人士一同换证。」
 
  残疾人士如欲透过上述新措施与合资格人士一同换证,只须带备其现有的智能身份证,以及向入境处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以证明其残疾人士的身份,例如由劳工及福利局发出的残疾人士登记证、伤残津贴受助人的证明资料或文件、受社会福利署资助的伤残人士服务单位的会员证明、特殊学校的学生证明、相关医生证明(如病人覆诊通知书等)。
 
  值得注意的是,凡于换证计划期间(即二○一九年至二○二二年)年满十一岁或十八岁(即于二○○八年至二○一一年或二○○一年至二○○四年出生)的现有身份证持有人,他们只须于十一岁或十八岁生日后的三十天内前往任何一间人事登记办事处申领儿童身份证或成人身份证便可,而毋须透过换证计划换证。
 
  入境处发言人续称:「此外,为了让区议会议员尽早熟悉换证程序,以在换证计划期间为市民提供所需的协助,合资格的第六届区议会议员可选择在二○二○年二月十八日至四月二十日期间换领新身份证。」

  入境处发言人亦提醒市民,换证计划的第二周期将于二○二○年二月十七日结束,尚未于第二周期换证的合资格申请人应尽早到智能身份证换领中心(见附件)换证。

  换证计划的对象是全港市民,即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在本港就业(包括外籍家庭佣工)、投资、居留或就读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合资格的香港居民若于换证限期内不在香港则毋需急于返回香港换证,他们可在返港后三十天内补办换证手续。

  合资格申请人可登入网站www.gov.hk/newicbooking、使用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或致电24小时电话预约服务热线2121 1234,预约办理换证手续。入境处鼓励申请人于网上或流动应用程式预约时预先填写表格,以享用更快捷的登记服务。

  有关换证计划的详情,市民可浏览www.smartid.gov.hk或致电入境处查询热线2824 6111。
 
2019年1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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