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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区议会选举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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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十一月十八日)下午在立法会大楼就区议会选举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各位传媒朋友,大家好。我希望在此向大家交代几个有关区议会选举的信息。
 
  过去一个周末,我们看到暴力冲击不断升温,暴徒以致命的武器袭击警务人员,肆意纵火,非法堵塞隧道和道路,破坏铁路设施,严重瘫痪香港交通,对于这些目无法纪、危害别人生命、扰乱社会秩序的极端暴力行为,政府予以强烈谴责。
   
  距离选举还有六天,政府的立场是很清楚的,就是我们会竭尽所能,尽最大的努力令选举可以如期顺利地举行,让413万选民行使他们的投票权,选出他们的地区代表。
   
  不过,过去周末的局势发展明显大大增加了区议会选举不能如期举行的风险。就此,我是非常担心的。押后选举是一个相当艰难的决定,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才会根据法例行这一步。但在投票当日,选举也决不能够在暴力威吓的环境下进行。
 
  要选举安全有序地进行,主动权恐怕不在政府手上,而是在于街上的暴力示威者,如果他们不停手,选举是不可能安全有序地进行。到最后,如选举有何「差池 」,广大市民不能投票,这是暴力示威者的责任。我今天主动约见了建制和非建制的党派,而且清楚地向他们说明,如果大家想选举如期进行,第一、暴力和威吓必须立即停止;第二、隧道、干线和道路必须不被堵塞;第三、停止破坏交通设施,避免瘫痪交通。
   
  如果上述情况无法实现,选举当天超过20 000位票站工作人员将会有极大困难按时到达相关票站开展工作,而外出的选民也无法到达指定的票站投票。极端的暴力和威吓亦会令选民、候选人及其支持者产生恐惧,阻吓他们前往投票或进行选举活动。
   
  若投票站在投票期间遭受攻击或破坏,选举也无可避免需要依法押后,而任何暴力行为除了本身违法外,任何人以武力或胁迫手段,又或威吓会以这类手段影响他人的投票决定,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00,000及监禁七年。 
 
  为了保障候选人、选民,以及选举工作人员的安全,我们一直与有关的政策局和部门密切监察社会情况,评估有关风险,并制定投票日的部署和预案。在投票日,我们的重点工作是:
(一)确保来自不同地区的超过20 000名票站工作人员可以按时到达被编配的票站,使票站可以准时在上午七时半开始运作;
(二)候选人和他们的助选团,以及所有选民,可以在没有恐惧和不受威吓的情况下进行选举活动和投票;以及
(三)票站不会给人恶意干扰或破坏,以至影响选举进行。
 
就此,我们制定了几方面的措施,包括:
 
(一)扩大禁止拉票区的范围,使前往投票的选民有更大的缓冲,保障他们不受滋扰;
(二)派驻足够的保安人员,包括警察、民安队和外聘保安公司人员到各票站,以应付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以及
(三)消防处成立快速应变小组,以迅速扑灭票站可能出现的火警。
 
今次选举,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我特别想指出,我们留意到很多无视选举公平,不负责任的言论及行为,例如有人在网上公开叫人收起长者的身份证、威吓候选人拉票。昨日我们还得悉,有人向正在拉票的候选人投掷汽油弹,亦有破坏一些候选人的办事处和纵火等,有人甚至在屋邨散布谣言,声称选举已经取消。我呼吁和要求这些人收手,阻碍人竞选、投票都是犯法的,执法机关一定会严肃跟进。
 
我还留意到网上散播消息,指由于选民均会在居所附近的票站投票,所以暴力行为及堵路不会妨碍区议会选举。我在此严正驳斥这说法。为了确保选举的公平和公正,所有票站工作人员均须要在选举当天及之前一日,为了准备票站而跨区到投票站工作。所以,堵路和干扰公共交通的运作绝对会令票站无法运作,区选无法举行。
 
接下来,我们将会每天密切注意局势的发展,评估风险,以决定是否需要行使法定权力,押后选举。社会每一位市民也有责任与暴力切割,我在此再一次呼吁社会上不同背景、不同党派、不同意见的人士,包括政党、专业人士、评论员等,公开清楚地向暴力说不。今次区议会选举牵涉到400多万名选民的投票权,希望大家珍惜,并且在未来几天创造安全、公平的环境,让选举能如期举行。
  
记者:刚才你提到三大要求,要否要三项因素不存在才会举行选举?如果出现其中一项情况,例如交通堵塞,是否便会取消选举?如果票站当日受到攻击,若有人向票站掷汽油弹,是否当日才宣布押后选举?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刚才我说过,第一,我们二万名的票站工作人员以及场地的人员,有些是学校人员,他们要在当天或前一天回到场地准备票站,如果交通上有很大问题,实际上是不能进行选举的。
 
  另一方面,候选人、其支持者和选民,如果觉得安全风险很高,因担心安全而不出来投票,这个选举亦不能进行,不能安全、公平地进行。
 
  第三,如果票站受到攻击和破坏,根本上投票是不能进行。因为这三方面是很实际地牵涉到人身安全以及投票的实际操作问题,所以才提出这几方面因素。第一,暴力和威吓行为一定要停止。第二,交通干道一定不能堵塞。第三,票站在投票期间不能受到攻击、威吓和破坏。若在投票进行期间,票站因种种原因未能进行投票,票站主任便需要决定暂停投票,票站何时能重开亦需视乎情况,若在一段时间后仍未能重开,可能当天便无法完成投票,这是实际上当时可能出现的问题。投票当天会按照当时情况,亦会按三层的决定层面处理,第一层面,以个别票站的票站主任的权力去决定。第二层面,如果在一个行政区内,即十八区其中一个区出现一些情况令到整个区的票站要停止运作,则由选举管理委员会作决定。第三层面,如果全香港需要停止投票,行政长官会按照法例的权力和责任根据相关机制处理。
 
记者:如果暂停了投票是否会补时?扩大禁止拉票区方面想问问,你刚才提及与泛民和建制代表讨论过,他们的意见如何?是反对还是支持?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你第一条问题是如果投票当天有一些票站未能完成投票,在后备投票日——即是十二月一日会继续进行投票。如果当天是下午二时停止,便会在后备投票日的下午二时开始。整个投票过程皆是由上午七时半开始至晚上十时半结束。我亦注意到网上有一些说法指「如果在早上已完成投票,下午即可破坏票站,甚或可破坏投票的进行。」整个投票过程必须是由早上七时半开始至晚上十时半结束后,才可以点票,方能完成投票的程序。
 
  你第二条问题是关于禁止拉票区,我们会因应每一个票站的实际情况,其禁止拉票区或逗留区,按实际情况尽量画大一些,以增加缓冲的距离。这些刚才我跟政党沟通时,他们都没有太多强烈的意见。
 
记者:相关呼吁已经做过几次,现时是否仍未订立「死线」决定会否如期举行选举,现时距离选举日不足一星期,是否已经准备做不到?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事实上我没有说哪一天就一定要做决定,现在距离选举尚有一星期。第一,我们要做一个决定,就是这个选举是否如期于十一月二十四日举行。我刚才都说过我们的考虑因素包括选举当日是否能够安全地进行,以及在实际操作上可否进行,包括交通和票站等方面,这个决定需要在(选举日)之前做,我们还有几日的时间。未来每一日我们都会审视局势发展,评估风险,如果需要做决定就会做决定,这是第一方面。第二方面,如果投票如期在十一月二十四日举行,当天亦要视乎情况,我们有各种不同预案来处理,所以为何我们在准备过程当中,不同政府部门包括警方、民安队、消防等,都有各自相关的准备工作。当时亦要视乎情况,按照刚才我所说的不同层次的机制,作出反应和相应决定。
 
记者:现时瞬息万变,这样的评估会否很有问题?是否要在十一月二十四日当日才会知道选举是否如期举行?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正如我所说,我们的目标是很希望能够如期在十一月二十四日举行,我们亦要看每天情况。这个决定是非常艰难的,亦需慎重地作出。因此,我必须再次郑重地、严肃地呼吁,如果继续有一个暴力和威吓的环境,或者道路被堵塞、设施受破坏,会大大增加选举不能如期举行的风险。我们每一日都会审视形势,评估风险,然后做相关决定。所以我未能告诉你相关决定会何时作出,因为真的不想做,我们是希望能够尽量做得到(如期举行选举的),这需要除了政府以外,社会各界,特别是暴力示威者,停止暴力。
 
记者:选民去投票是否一如以往做法?有否与警方沟通,在加强把守方面会否搜身或搜查物件?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有关的详细安排,选举管理委员会稍后会再向大家交代。选民去到投票站投票,要带备身份证,如果之前遗失身份证,需要到入境处报失,带同「报失纸」,可以用这个文件去投票;如果选举当日遗失身份证,选民可以报警,带同「报案纸」和旅游证件都可以投票。选民去到投票站领取选票时,亦须要让票站工作人员核对身份证和看清楚其容貌,所以不能蒙面和穿戴其他装备。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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