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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警务人员公开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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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尹兆坚议员(由胡志伟议员代问)的提问和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罗智光的答覆∶
 
问题:
 
  本年七月二十六日,政务司司长就警方对港铁元朗站有白衣人袭击市民事件的处理手法向市民道歉。同日,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协会)发出声明作回应,对司长向公众妄自断定警队对错的做法「给予最严厉的谴责」,并请没有足够能力带领公务员的在位人士退位让贤。然而,政府曾于本年八月一日就有公务员发起公众集会发出严正声明,指出根据《公务员守则》,公务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并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本年十月二十一日,一名警长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批评行政长官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早前与示威者深度对话的做法。然而,根据《警察通例》,警务人员应经常避免参与任何足以影响或看来会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包括非为执行职务而公开发表政治言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协会干事发出上述声明和该名警长发表上述言论,有否违反《警察通例》及《公务员守则》;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有,详情及跟进行动为何;若评估结果为否,理据为何;
 
(二) 有否评估协会干事发出声明谴责政务司司长的做法是否属僭越;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是,有何跟进行动;若评估结果为否,理据为何;及
 
(三) 鉴于政府曾就公务员发起公众集会发出严正声明,但对协会发出的声明及该名警长发表的言论不置一词,为何政府对上述情况有不同做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向重视公务员的品行操守。公务员须恪守《公务员守则》阐述的基本信念,当中包括坚守法治、尽忠职守、不偏不倚、政治中立等。根据《公务员守则》,公务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不论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并竭尽所能地履行职务。公务员亦必须确保自己所发表的意见,无损他们以专业、不偏不倚的态度有效地执行职务。除了《公务员守则》,各部门首长也可按其部门实际运作需要,制定额外守则供同事遵守,以达到同样目的。
 
  公务员与其他市民一样,必须遵守法律。政府对违法的公务员采取零容忍态度,绝不容许亦不会纵容公务员违反法律。如公务员违反法律而被刑事定罪,我们会根据机制严肃跟进每一个个案。
 
  就尹兆坚议员的提问,经谘询保安局后,我现综合答覆如下:
 
(一)及(二) 我们不评论个别个案。但一般而言,警务人员和其他公务员一样,必须遵守《公务员守则》,在发表意见时必须确保意见无损他们以专业、不偏不倚的态度有效地执行职务。
 
  警务人员亦须遵守《警察通例》,避免参与任何足以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或任何可能使市民误会会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除非在若干特定情况下,人员均不能参与政治活动。
 
  以上规管旨在确保所有警务人员均会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执行职务,当中已平衡人员的公民权利和公正执行职务的需要,并让公众人士了解所有警务人员均政治中立,以维持市民大众对警队在执行职务时的信心及信任。
 
  现时四个警察职方协会是根据《社团条例》(第151章)注册的社团,依照会章处理协会事务,当中包括维护会员权益、把直接或间接影响会员事件的意见上陈警务处处长或其他有关当局等。
 
  就个别警务人员于社交媒体发表言论,投诉警察课共收到一宗须汇报投诉及十四宗须知会投诉,案件正在调查中。至于关于有警务人员在社交平台批评行政长官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早前与示威者深度对话,投诉警察课未有接获投诉。
 
  另外,就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就七月二十一日元朗事件发表声明回应政务司司长一事,投诉警察课收到一宗须知会投诉,案件正在调查中。
       
(三) 政府在八月一日发出的声明,旨在向公务员队伍就《公务员守则》阐述的基本信念作出提醒,确保他们不会因个人理念而影响政府有效运作,动摇市民对公务员不偏不倚执行职务的信心。这些信念不仅是公务员队伍的核心价值,更是广大市民对公务员的期望。在十月十日举行的政府跨部门记者会上,我亦再次强调政治中立原则的重要性,重申公务员须时刻确保他们的行为不会妨碍他们以专业、公正的态度执行职务,以免动摇市民对公务员保持政治中立、不偏不倚的信心。事实上,有关原则对所有公务员,包括警务人员,同样适用。
 
  政府一直根据公务员的规例和守则,按既定机制,秉持公正及不偏不倚的原则处理公务员的纪律事宜。就个别公务员的纪律事宜,我们不宜作出作评论。而在现行既定机制下,对公务员作出的投诉会由其所属部门处理。因此,问题所提及的个案已按机制转交香港警务处处理及跟进。
 
  多谢主席。
 
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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