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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上诉审裁处及《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程序覆检委员会成员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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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一日)公布,行政长官已委任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上诉审裁处(审裁处),以及《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第584章)程序覆检委员会的成员。
 
  下列审裁处成员的任期三年,由二○一九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主席
——
夏正民
 
成员
——
陈惠卿*
陈南教授
何玉慧*
许明明
Sabita Prakash*
苏国良
 
  下列程序覆检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三年,由二○一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主席
——
钱玉麟教授*
 
成员
——
陈凯
陈惠卿*
Sabita Prakash*
邵伟球*
 
*再度委任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对上述任命表示欢迎:「我有信心获委任人士的专长及经验,将有助审裁处和程序覆检委员会有效运作。」
 
  刘怡翔亦感谢即将卸任的审裁处主席Anthony Gordon Rogers资深大律师及其他委员在任内所作出的贡献。他们包括即将卸任的审裁处成员冯庭硕资深大律师、李君豪及黄文杰资深大律师,以及即将卸任的程序覆检委员会成员何玉慧。
 
  审裁处是根据《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成立的法定审裁处,负责就任何人因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在《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下的可覆核决定感到不满所提出的上诉进行聆讯。
 
  程序覆检委员会是由行政长官成立的独立委员会,负责检讨金管局在作出有关其具有法定或实益权益的指定系统的决定时所采用的程序与步骤。
 
  上述任命于今日刊宪。
 
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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