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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8-2019年度)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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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8-2019年度)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8-2019年度)条例草案》。
 
  《公共财政条例》第9条规定:「在结算任何财政年度的帐目时,记在任何总目上的开支如超逾拨款条例拨予该总目的款额,超额之数须包括在追加拨款条例草案内,而该条例草案须在出现该超额开支的财政年度终结后,于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提交立法会。」
 
  二○一八至一九财政年度已经完结,在84个开支总目中,有32个超出《2018年拨款条例》原先拨给该等总目的款项。有关的额外支出,主要是为了应付二○一八至一九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向创新及科技基金与精英运动员发展基金注资,以及成立学生活动支援基金。所有超额开支均已获得财务委员会批准或该委员会授权批准,给予追加拨款。
 
  我现提出《追加拨款(2018-2019年度)条例草案》,以便就该32个开支总目追加拨款合共约368亿元,以符合《公共财政条例》第9条的规定。
 
  多谢主席。
 
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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