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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在郊野公园非法展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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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俊贤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年不时有人在郊野公园内当眼崖壁上展示大型直幅,或在行山径两旁张贴标语及涂鸦,以表达政治诉求或宣扬政治信息。政府需耗费公帑及调派人手移除有关物品及进行清理工作。近月又有多宗展示大型直幅的个案,有市民对此感到厌恶,并对政府多年来一直未能遏止该等行为表示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分别接获多少宗有人在郊野公园非法(i)展示直幅及(ii)张贴标语及涂鸦的报告;移除或清理有关物品的行动所涉程序、人手及开支分别为何;

(二)过去五年,每月政府人员(i)为打击非法展示直幅而在郊野公园和特别地区进行巡逻的次数,以及(ii)在巡逻期间采取行动以移除或清理有关物品的次数为何;该等行动所涉人手、开支及时间分别为何;

(三)现时负责巡逻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的公务员的人手编制分别为何;
 
(四)鉴于《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第208A章)订明,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在郊野公园或特别地区内展示任何标志、告示、海报、条幅或广告宣传品,过去五年,每年分别有多少人因在郊野公园内非法展示大型直幅而遭检控及定罪,以及被定罪者被判处的刑罚;若没有检控及定罪个案,有否研究这情况是否打击该等行为不力所致;及

(五)会否提高有关罚则及加强执法,以遏止此歪风;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何俊贤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过去五年,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就于郊野公园内非法展示大型直幅接获的个案分别为三宗(二○一五年)、四宗(二○一六年)、三宗(二○一七年)、三宗(二○一八年)及17宗(二○一九年截至九月底)。至于张贴标语及涂鸦的个案则分别为三宗(二○一五年)、一宗(二○一六年)、一宗(二○一七年)及零宗(二○一八年至二○一九年九月底)

  渔护署接获报告后,会尽快到场视察及调查。视乎情况,渔护署会派员清理或转介相关政府部门跟进清理事宜。至于涉及地势险要的大型直幅个案,则会由多个政府部门,包括消防处、政府飞行服务队、警务处及渔护署采取联合行动进行移除。处理有关大型直幅个案所涉及的人员数目及时间等资料,详列于附件。相关政府部门并没有备存处理此类个案的分项开支数字。

(二)过去五年,渔护署在全港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的巡逻数字,以及处理大型直幅个案所涉人手及时间等资料,详列于附件。上述巡逻工作属渔护署恒常工作的一部分,我们没有备存有关分项开支数字。
 
(三)现时渔护署共有149名前线人员(包括123名公务员及26名合约员工),负责在全港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进行日常巡逻、执行《郊野公园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以及提供游客服务、公众宣传和教育等工作。

(四)根据香港法例第208A章《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规例》),在未经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管理局总监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在郊野公园或特别地区内展示任何标志、告示、海报、条幅或广告宣传品,违反相关规定,最高可被判罚款2,000元及监禁三个月。过去五年,渔护署根据《规例》成功检控两宗在郊野公园内非法展示条幅的个案,罚则分别为500元及700元。渔护署曾对第(一)部分述及的非法展示大型直幅个案进行调查,惟调查后均未能找到涉事人,故此未能采取进一步行动。
 
(五)渔护署会继续加强巡逻郊野公园,包括曾非法展示大型直幅的涉案地点,并会不时检讨有关郊野公园的巡逻路线及次数,并在有需要时安排特别巡逻以打击违反《规例》的活动。如有足够证据,渔护署会对违例人士提出检控。
 
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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