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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19年税务(修订)(税务宽免)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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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19年税务(修订)(税务宽免)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感谢各位议员支持《2019年税务(修订)(税务宽免)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让政府建议的税收宽减措施可以尽快落实。我特别多谢法案委员会主席梁继昌议员和各委员审议《条例草案》。
 
  财政司司长在本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建议宽减二○一八/一九课税年度75%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建议可惠及约205万名纳税人或企业,让他们节省约189亿元税款。我们于今年三月提出《条例草案》,以落实预算案措施。
 
  为应对极具挑战的内外经济环境,财政司司长在今年八月中宣布一系列措施,当中包括将税务宽免百分比由75%提升至100%,每宗个案的上限则维持在20,000元。优化措施可令约143万名纳税人或企业额外节省约18亿4千万元税款。我稍后会提出相关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以落实进一步宽免建议。
 
  法案委员会就《条例草案》作出了深入的讨论,并普遍支持有关建议。委员亦对政府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不持异议。
 
  至于议员在法案委员会审议或在这两天的辩论过程中,有关宽减措施的意见,我会作一个撮要的回应。
 
  首先,个别委员建议政府向过往曾纳税但由于收入减少或没有收入而未能受惠于二○一八/一九课税年度一次性税务扣减的人士或企业,提供一次性退税。
 
  政府对此建议有所保留。因为某课税年度的一次性税务扣减须按纳税人在该课税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计算。曾在某一年度缴税的纳税人在下一年度没有收入或收入减少,原因众多,不一定面对财政困难。而且亦有议员提到,这种做法会导致某一课税年度出现双重扣税的情况。
 
  另外,有委员提出容许须缴税的法团及非法团业务把某一会计年度录得的亏损转回,以抵销过往年度的应评税利润。然而,有关建议会令政府要退回已入帐的税款,令税收可能出现难以预料的波动。况且现时《税务条例》已容许企业无限期把当前课税年度的亏损结转,以抵销随后课税年度所得的应评税利润,此安排应有助企业处理亏损,对投资者仍具吸引力。
 
  刚才亦有议员提出,政府除提升税务宽免的百分比外,应该把每宗个案20,000元的宽免上限调高,使更多纳税人和企业受惠。事实上,根据政府的进一步宽免建议,受惠的纳税人和企业占总数七成,即约143万,当中更有133万纳税人或企业在二○一八/一九课税年度因而不需交税。我认为现在建议的进一步宽免措施已能惠及最需要照顾的纳税人和企业。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最新经济情况,在有需要时制订应对措施。
 
  主席,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后,税务局稍后发出的税单将反映这税款宽减。
 
  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通过《条例草案》,让我们能早日实施惠及纳税人的措施。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19年10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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