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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妨碍执法并撞伤环保署执法人员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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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因妨碍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执法人员调查涉嫌非法收集化学废物案件,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条例》),被判罚款6,000元。

  今年三月,环保署人员在全港进行重点打击非法收集化学废物的执法行动时,于土瓜湾截获涉嫌犯案男子,非法收集属化学废物的废铅酸电池。当环保署执法人员要求检查其客货车时,该名男子强行将客货车驶离现场,更在撞伤一名环保署职员后,不顾而去。环保署遂报警处理,并在追查及确认该名男子身分后,按《条例》检控该名男子。此外,警方亦同时按《道路交通条例》控告该名男子危险驾驶,今日两项控罪均被判罪成。

  环保署发言人强调,环保署人员在执法时,可根据《条例》向涉案及有关人士要求提供合理协助,若故意阻挠或不遵从执法人员的要求,则属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100,000元。若阻挠过程中导致执法人员身体受伤,涉案人士极有可能负上更高刑责。
 
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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