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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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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廖长江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自二○一八年八月起实施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该计划)。在该计划下,只有已向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登记的供应商可分发受管制电器(即空调机、雪柜、洗衣机、电视机、电脑、打印机、扫描器及显示器),而他们亦须向环保署缴付循环再造征费。此外,受管制电器的销售商必须备有经环保署批注的除旧服务方案,以便按方案安排免费为消费者处置他们丢弃并属相同类别的电器(除旧服务)。任何人贮存、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被弃置的受管制电器,均须取得废物处置牌照。据报,该计划实施至今已一年,市面仍不时出现胡乱丢弃废电器电子产品的情况。关于该计划的实施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该计划下的(i)登记供应商、(ii)登记销售商、(iii)已批出废物处置牌照,以及(iv)获批注除旧服务方案的数目分别为何;

(二)是否知悉该计划下至今处置的废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并按循环再造商名称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三)鉴于为该计划兴建的处理及回收设施(即WEEE‧PARK)设有复修工场,将一些收集到而仍可运作的电器修复成「再生电器」以转赠有需要的家庭,政府是否知悉至今获赠电器的家庭数目(并按电器类别表列分项数字);有否评估转赠安排的成效;
 
(四)鉴于环保署最近招标委聘循环再造商,为一些并非从除旧服务收集回来的洗衣机提供处理及循环再造服务,环保署作这项安排的具体原因和预计年均处理量;有否计划就其他类别的废电器电子产品作相同安排;如否,原因为何;经修复的洗衣机会否转赠有需要的家庭;如否,原因为何;

(五)环保署(i)现时平均每月分别巡查供应商和销售商的次数,以及(ii)至今分别向他们发出书面警告和作出检控的宗数;被定罪者被判处的刑罚;

(六)有关政府部门去年平均每月巡查多少个非法弃置垃圾黑点和电子废物回收场;在该等巡查行动中发现非法弃置废电器电子产品的总数量、对有关人士作出检控的宗数,以及被定罪者被判处的刑罚;及

(七)该计划至今能否做到全数收回成本;有否计划按既定机制检讨和调整征费水平?

答覆:

主席:

  涵盖「四电一脑」受管制电器(即空调机、雪柜、洗衣机、电视机、电脑、打印机、扫描器及显示器)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计划)在二○一八年八月一日开始实施。计划透过牌照管制和要求,把本港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的工场纳入正轨和淘汰操作不当的工场,提升环境以及相关工人健康的保护;计划亦让原本在本港产生但出口处理或送往堆填区的废电器电子产品获得妥善回收、循环再造、转废为材。

  在计划实施后,市民可在购买「四电一脑」时,要求销售商安排同日送新件和移走一件同类的旧电器,而不需额外付费。若销售商选择政府WEEE‧PARK营办商(欧绿保)提供除旧服务,政府营办商在收到销售商要求第三个工作天起会按客户要求,上门收集旧电器。自计划实施以来,政府营办商能够在超过99.9%的个案达到服务要求。同时在计划以外,政府亦引入了一项新增的免费收集服务。巿民即使没有购买新的「四电一脑」,亦可通过回收热线2676 8888预约政府营办商的免费收集服务。这项服务可达致环保回收之余,亦免除市民要自行或自费弃置旧的「四电一脑」。
 
  为落实计划,政府出资兴建的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及回收设施WEEE‧PARK于去年三月全面投入运作,确保了香港有足够能力处理本地产生的废弃「四电一脑」。同时,政府亦鼓励本港的循环再造商提升运作水平,按《废物处置条例》(第354章)要求申请电器废物处置牌照以参与「四电一脑」的回收处理,推动回收业界的发展和促进本港的循环经济。

  就廖长江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在「四电一脑」计划开始实施至二○一九年九月底,已在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完成登记的有效登记供应商约有250个,另取得除旧服务方案批注的销售商超过3 400宗。此外,环保署至今已发出共15个电器废物处置牌照,另有数宗申请正在处理中。

(二)自二○一八年八月一日开始实施计划至二○一九年九月底,WEEE‧PARK营办商共处理了超过25 800公吨废弃「四电一脑」。此外,自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已获发「四电一脑」电器废物处置牌照的牌照持有人(包括WEEE∙PARK)须按季度及年度向环保署提交电器废物的处理量。根据首两个季度报告,WEEE‧PARK营办商以外的11个持牌设施于二○一九年上半年共处理了约570公吨废弃「四电一脑」。由于涉及商业敏感资料,我们未能提供这11个持牌设施的个别处理量。
 
(三)WEEE‧PARK自二○一七年十月起开始营运。截至二○一九年九月共复修了2 180件电器,并转赠给有需要人士,符合合约有关要求。相关电器数量如下:
 

电器类别
数量(件)
[二○一七年十月至二○一九年九月]
电视 572
雪柜 1 180
洗衣机 228
空调机 200
合共 2 180

(四)为协助回收业界有更平衡的发展,鼓励市场参与废电器电子产品循环再造,我们在今年四月三十日透过公开招标,委聘已获发电器废物处置牌照的循环再造商,为一些并非经由「四电一脑」计划规定的除旧服务所收集回来的洗衣机提供处理及循环再造服务。合约已于今年九月批出。中标的承办商(科域国际有限公司)须在十个月的合约期内,处理1 350吨洗衣机。由于获发废弃洗衣机处置牌照的循环再造商一般都不会进行复修的工作,因此我们在合约内没有加入复修及捐赠洗衣机的要求。我们会留意市场变化及发展,例如私营市场是否有更多循环再造商获发不同类别的「四电一脑」废电器处理牌照、政府营办商所收集及处理不同类别「四电一脑」废电器的数量、市民对短期服务合约的意见等因素,才考虑是否需要筹备下一份合约及制定合约内容。
 
(五)自计划于二○一八年八月一日实施起至二○一九年九月底,环保署对受管制电器供应商进行了280次巡查,共发出13宗书面警告,并成功检控两宗个案,共罚款超过三千元。至于受管制电器销售商方面,环保署共进行了1 574次巡查,并成功检控22宗个案,总罚款共七万元。
 
(六)于二○一八年,环保署就非法弃置废物共进行了超过12 000次巡查,根据《废物处置条例》(第354章)成功检控涉及非法弃置废物(包括建筑废物及都市固体废物)的总数为421宗(包括传票及定额罚款通知书,当中有两宗定额罚款涉及非法弃置电器废物),共罚款超过120万元。
 
  此外,自电器废物处置牌照管制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后至二○一九年九月底,环保署巡查未领有处置牌照的露天回收场共超过920次,并成功检控三宗个案,总罚款超过三万元。另外,环保署对持牌电器废物处置设施共作出了超过360次监察及巡查,未有发现违法行为。
 
(七)在计划下,受管制电器的循环再造征费是按照「污染者自付」的原则,以及参考WEEE‧PARK的建造成本和十年合约期的营运开支来订定的,目标是最终会收回成本。截至目前为止,计划的收入与开支大致相若。为达致最终收回成本的目标,我们会定期按既定政策检讨相关征费。检讨会顾及可能影响征费水平的各项因素,例如通胀率、处理不同类别受管制电器的比率、受管制电器销售量的变化等。
 
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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