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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输入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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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邵家辉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许多行业的经营者纷纷反映,本地劳工短缺问题严重,不同行业长期面对招聘困难。尽管他们现时可透过补充劳工计划(该计划)申请输入劳工,但劳工短缺情况未见改善。关于输入劳工(不包括外籍家庭佣工),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在该计划下分别申请和获批输入的劳工数目,并按工种及申请类别(即新申请及续期申请)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五年,每年该等劳工按已在港工作年期划分的数字;

(三)有否评估,长期人手不足对不同行业的发展和服务质素构成了什么影响;如有,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有否评估该计划的成效;如有,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鉴于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和政务司司长近期先后表示,若个别行业面对人手短缺,政府会认真及积极考虑输入劳工,政府会否在本年推出相关计划;如会,详情(包括公布日期和实施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在输入劳工的政策和人数方面,香港与新加坡、澳门和日本如何比较?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相关决策局后,我现综合答覆如下:

(一)及(二)在二○一四年至二○一八年,雇主根据「补充劳工计划」分别申请输入6 613名、4 689名、5 556名、4 390名和5 095名劳工,而在该五年获批输入的劳工人数分别为2 722名、2 880名、3 802名、2 765名和3 225名。年底接获的申请或于翌年完成审理,因此每年获批输入的劳工人数并不一定全面反映该年输入劳工申请的审批结果。申请和获批输入的劳工人数按工种划分的分项数字载于附件一至附件五。透过「补充劳工计划」输入的劳工,雇佣合约以24个月为限。劳工处没有备存输入劳工按申请类别(即新申请及续期申请)或按已在港工作年期划分的数字。

(三)至(六)政府设有不同计划,让雇主可按实际业务需要申请输入劳工,填补劳工市场所缺乏的技能,维持本港的竞争力和发展需要。雇主可按有关职位空缺所需的技术水平及/或教育程度,向入境事务处申请引入专业人士,或透过劳工处的「补充劳工计划」申请输入属技术员级别或以下的劳工。

  考虑到安老服务业缺乏人手的情况,政府已在二○一四年四月推出措施,容许参与「改善买位计划」的私营安老院就其非买位部分申请输入护理员。在建造业方面,政府一直联同建造业议会及建造业界持份者合作,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加强培训技术工人,吸引更多新人入行,以及推动行业广泛采用创新科技提升生产效率。如个别工程项目确实缺乏某工种的人手,相关承建商可以考虑透过相关计划申请输入所需的技术工人,惟性质须属短暂、有时限及针对性的。

  政府相关决策局和部门会继续密切留意不同行业的人力供求情况,并加强培训及吸引新人入行。在确保本地工人优先就业的大前提下,政府会与持份者探讨适度和有规限地增加输入劳工。

  劳工处没有备存香港与新加坡、澳门和日本在输入劳工的政策和人数方面的比较资料。
 
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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