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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谈话全文(一)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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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今日(十月二十二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署理行政长官:大家好。大家都知道,行政长官目前在东京有公干,所以今早我以署理行政长官身分主持行政会议。我在亲自回应大家提问前,我想有三点和大家分享。第一,明日立法会开会,逃犯条例(修订草案)会第一时间在恢复二读过程中,由保安局局长正式动议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使这争议的事情和条例草案划上一个完整句号,可以说是在程序上完全完成手续。大家可以放心,这争议的议题已经不再存在。如果大家提到逃犯条例,草案根本上已经不复在议程上,大家不用担心。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就是上星期三发表的《施政报告》,有220项惠民、利民措施,亦有很多是支援企业的、大大小小,再加上在暑假休会前亦有很多积压下来的财务委员会项目,大大小小的工程达七百亿这么多,很多都是惠民利民,真的可以改善民生的。我希望立法会复会后能够重回正轨,大家议员真的可以正正经经让立法会可以恢复好像以前的运作,得以可以早点审议这些所有利民惠民、对我们香港的经济很重要的一些项目,希望这一点大家要留意。
   
  第三点就是今日下午财政司司长亦会推出第三轮纾困措施,这反映了我们是急民之所急。在《施政报告》发表后一个星期,我们今日,即短短不足一个星期,我们已经再推第三轮的纾困措施,焦点是侧重于最近的社会事件大大打击我们的几个行业──零售、餐饮、物流、旅游等等这些首当其冲的,影响是十分大。今日下午司长会联同有关局长会向大家作一个简介,究竟我们的第三轮措施是怎样。但始终一句说话,就是任何的措施如须立法会财委会审批的话,都希望财委会早些可以在这方面能够处理,可以早点让这些措施惠及我们广大市民,以及最重要的是我们的中小企。多谢大家。
 
记者:想问陈同佳案,台湾要求司法互助才会肯接受陈同佳,其实政府现在有否就着这案件与台湾有接触,以及会否接受司法互助这方法?第二,昨日是「七二一」的第三个月,依然有很多市民在元朗街头抗议,司长之前在一个电台节目有说过,认为「七二一」要向前看,昨天继续有这么多市民出来,你如何看待自己的看法?第三,在年初时,SJ的丈夫买楼,说没有一个利益冲突,所以没申报,但聂局长这次买楼就有申报,其实想问政府有否一个硬性规定政府官员在甚么情况下买楼才要申报?谢谢。
 
署理行政长官:第一个问题,在台湾的案件中、陈姓疑犯的事件,政府立场一向很清楚。首先,陈先生这个疑犯,这次他是自愿自首,亦要求港府协助,让他可以尽早回到台湾接受审讯。第一,这是自愿的,绝对不存在坊间或有些人所说的「被自首」,甚至乎说成是一个政治操作,这些问题完全不存在。保安局于过去两日已经先后发出两个声明,很清楚阐述政府在这方面的立场和看法,铺陈了一些事实,事实是最重要的,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大家都要留意,其实台湾方面就这件案件对这位疑犯已经发了通缉令,为期三十年的通缉令,即现在仍然有效。在这个环境下,全世界一般的做法都是,如有通缉令都希望通缉犯能够早日缉拿归案、绳之于法、接受审讯,这点是通缉的目的。既然如此,一个自首、自愿回去台湾的人,其实有关方面应该要即时接收,这是一个常理的做法,亦配合国际的做法,同时亦彰显了公义和法治的精神,这点大家都要留意。第三,我们觉得台湾要求司法互助方面,根据香港法律、在司法管辖权方面,这事中我们没有一个角色扮演,原因是香港是奉行「属地原则」的一个普通法司法体系,所有这些一定要在境内,即是香港境内犯的、全部或部分罪案行为在香港发生,我们才能够在香港审;在境外的,我们没可能有权去做,这点律政司司长已经屡次出来澄清。至于这件事,即疑犯回来香港后,我们亦看了很多有关证据,只是在洗黑钱方面有足够证据,所以他现在身处牢狱之中,正正是为洗黑钱的罪名而坐牢。这些一连串的,我希望大家,特别是台湾方面,希望能够以一个理性的态度实事求是,积极看这个问题,不要将一个简单问题复杂化,尤其是不要将一些政治考量凌驾法治和公义,这是十分重要。所以,如果在哪方面特区政府可以配合的话,我们一定会配合,但是希望能够在我们能力范围内能够做到才行,不能够强人所难。或许有些人问为甚么一个通缉犯,台湾方面竟然不接收?这是匪夷所思的,亦可以说是令人费解。这整体上是我们目前的情况,多谢大家。
 
  第二个问题是「七二一」,「七二一」是大家都关心的事件,我想全港市民都关心「七二一」事件。我说向前看的理由是因为事隔已经三个月,而我说这番说话已是上星期的电台访问,加上因为事件发生后,监警会已经全面展开工作,而监警会亦承诺会优先看这些大家关注的重大事件、如「七二一」、「八三一」。行政长官在周末上电台、电视亦很清楚说,希望年底监警会有一个初步的报告书。报告提出后,行政长官亦承诺会公诸于世,是会公开的,所以我说向前看的意思是既然有一个独立的监警会去看,我们给些空间、给些时间它做工夫,这是所谓向前看的意思。当然,大家对这件事有关注,我们绝对明白亦了解。
 
  第三件事,关于申报,事实上很简单,如果你自己是问责官员、有潜在利益的话,即使是你的家人也好,如果有利益,你就要申报。如果没有利益,可以不申报,但亦有些同事选择稳妥些的,他们都会申报,例如太太拥有、他自己没有参与,他亦觉得安全的,或以前有少许金钱参与过的,他亦申报。所以申报不申报,如果他没有参与而申报,纯粹是一个保险的做法,不会制止他,但你可以不申报,如果真的没有利益。假若一个亲人有些投资,你完全没有参与,亦没有利益得到的话,根据现在我们的安排,你是没有必要申报,情况就是如此简单。多谢你。

(待续)
 
2019年10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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