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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规管强积金中介人程序覆检委员会及强积金计划上诉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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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十八日)公布规管强制性公积金中介人程序覆检委员会(覆检委员会)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的任命。
 
  行政长官委任冯庭硕资深大律师为覆检委员会主席,并委任陈乐信资深大律师、管胡金爱及王君杰为委员。她同时再度委任陈文宜及林振宇为委员。所有任命由二○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欢迎有关任命,他说:「通过确保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运作的稳健性,覆检委员会在加强规管架构以保障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成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我们期待与冯庭硕资深大律师及其团队在新的任期内合作。我亦相信委员可运用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覆检委员会的工作作出贡献。」
 
  同时,刘怡翔亦衷心感谢即将卸任的覆检委员会主席方正博士及四位委员在过去六年任期内所作出的贡献,他们分别为陈炎光、蔡香君、许正宇及袁淑琴。
 
  另外,财政司司长根据行政长官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强积金条例》)下转授的权力,再度委任邝凤萍为上诉委员会副主席,并委任丁晨为委员。他亦再度委任四名现任委员,分别为何超平、林智远、李秀慧及苏雯华。上述任命的任期由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起至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止,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刘怡翔欢迎上诉委员会的任命。他说:「上诉委员会由不同界别中的专业人士组成,我相信上诉委员会将继续保持公正,并有效履行其法定职能。」
 
  刘怡翔亦感谢两位行将卸任的委员在任期内所作出的贡献,他们分别为刘玉娟及黄祖耀。
 
  强积金中介人的法定规管架构实施后,独立的覆检委员会在二○一三年十一月成立。为规管强积金中介人及相关事项,积金局制定内部程序及运作指引,作为该局及属下员工执行监管职能而采取行动和作出运作决定的依据。覆检委员会负责审视这些内部程序及运作指引是否足够和贯彻一致,并就此向积金局提供意见。
 
  由二○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起,覆检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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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庭硕资深大律师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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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乐信资深大律师
陈文宜
管胡金爱
刘启鸿
林振宇
王君杰
余皓媛
 
当然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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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主席
律政司司长(或其代表)
 
  上诉委员会乃根据《强积金条例》第35条成立,负责就该条例附表6所指明的积金局决定而提出的上诉作出决定。
 
  由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起,上诉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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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明资深大律师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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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凤萍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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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联侨
丁晨
何超平
林智远
李秀慧
陆季婵
苏雯华
谭金莲
黄绮年
 
2019年10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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