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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运货货柜(安全)(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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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十一日)在宪报刊登《2019年运货货柜(安全)(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把《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公约》)的最新规定纳入本地法例。

  为利便货柜在国际间运输,国际海事组织透过《公约》,就测试和检查货柜的要求制定划一标准,并订明货柜的保养、检验和管制程序,以保障运输安全。《公约》透过《运货货柜(安全)条例》(第506章)(《条例》)在本港实施。

  运输及房屋局的发言人表示:「《条例草案》会把《公约》中更新的要求纳入《条例》,当中包括堆码能力有限的货柜所须符合的规格、获批准打开或卸下一扇门营运的货柜的测试程序及规格 ,以及在货柜的安全合格牌照上采用划一计量词汇与单位。」

  发言人说:「《条例草案》所建议的修订很大程度属技术性质。由于远洋货柜船须停靠世界各地不同的港口,它们已充分得悉最新的相关要求。在进入香港水域时,此等船舶上的货柜应已符合《公约》的最新要求。」

  政府已就立法建议谘询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和海事处辖下相关的谘询委员会,并获委员支持。

  《条例草案》将于十月二十三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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