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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回应传媒就申请搜查令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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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回应传媒查询,司法机构今日(十月八日)就裁判法院在办公时间外处理紧急申请的现行机制提供以下资料。

  一般的做法是,四位裁判官会被编入每两星期轮替一次的当值表,负责处理平日办公时间外、周末和假期的紧急申请,包括搜查令申请。有关执法机关会获告知四位当值裁判官的联络电话号码,如他们需于办公时间外作紧急申请,可联络其中一位当值裁判官。如该位裁判官未能即时联络上,有关执法机关可立即致电另一位当值裁判官。这是考虑到实际情况下,把四位裁判官列入当值表的原因。

  所有裁判官在处理紧急申请时均严格依照法律,考虑呈交的事实和细节。裁判官处理搜查令申请的决定可被司法覆核。如申请人不服决定,合适的做法是依照现行司法系统的程序作出跟进。

  司法机构不适宜评论个别个案。
 
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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