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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覆核审裁处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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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三十日)公布新核数师规管制度下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覆核审裁处的任命。
 
  随着《2019年财务汇报局(修订)条例》(修订条例)相关条文于二○一九年十月一日生效,覆核审裁处将会成立,就任何人士对财务汇报局或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指明决定不满并感到受屈而提出的申请,进行覆核工作。
 
  行政长官已委任黄继明为覆核审裁处主席,任期由二○一九年十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为期两年。行政长官亦委任以下六名人士为覆核审裁处委员团的成员,任期由二○一九年十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为期两年:
 
陈冠雄教授
左龙佩兰教授
许继伟教授
李伟恩
黄显荣
王婉芝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公布有关任命时表示:「覆核审裁处将是新核数师规管制度的重要保障机制,以确保新核数师规管制度下的财务汇报局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指明决定公平合理。我有信心黄继明先生会带领覆核审裁处有效地履行其法定职能,加强香港核数师规管制度的公信力;同时,覆核审裁处委员团的委员亦会善用在会计、法律及金融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协助覆核审裁处有效运作。」
 
  当有覆核个案时,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会按主席的建议,委任两名覆核审裁处委员团的委员为覆核审裁处成员,聆听并裁定有关覆核。
 
  修订条例于十月一日生效后,财务汇报局会随之成为全面而独立的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监察机构,负责就有关核数师进行查察、调查和纪律处分。同时,香港会计师公会将在财务汇报局的监察下继续履行其法定职能,包括就有关核数师进行注册,制订专业进修规定、专业道德标准、审计和核证准则。根据修订条例,公众利益实体是指上市集体投资计划或在香港股票市场将股权上市的法团。修订条例亦订明设立覆核审裁处,以覆核下列指明决定:
 
(一)财务汇报局向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施加纪律处分的决定;
(二)香港会计师公会就本地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注册决定;及
(三)财务汇报局就境外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认可决定。
 
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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