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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固定小贩摊位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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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将重新编配共435个空置固定小贩摊位及签发新牌照,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士可由今日(九月三十日)至十月二十日提交申请。
 
  食环署发言人今日说:「随着食环署的小贩资助计划结束及小贩排档区内外因其他原因而腾出空置小贩摊位,本署将重新编配共435个固定小贩摊位,并签发新牌照,让有兴趣从事小贩行业并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士申请。」
 
  有关摊位将平均分配予四类申请者,分别是持牌固定摊位报贩、持牌流动小贩(其他类别/报纸)、合资格的现职登记助手,以及符合某些基本条件的公众人士。该些摊位分别位于东区(22个)、中西区(22个)、湾仔区(60个)、油尖区(113个)、旺角区(84个)、深水埗区(65个)、九龙城区(18个)及荃湾区(51个)。
 
  申请人可于今日至十月二十日的申请期内于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下载申请表格,或在办公时间内于食环署各分区环境卫生办事处或小贩及街市组办事处索取表格。
 
  发言人说:「每名申请人只限递交一份申请表。食环署会按申请人所属类别编配申请编号,并公平公正地以电脑随机排序结合人手抽签方法定出合资格申请人拣选摊位次序。」
 
  抽签完成后,所有合资格申请人将获发信通知其拣选摊位次序编号,亦可在抽签翌日于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查阅抽签结果。食环署会按拣选摊位次序编号分批发信邀请入围申请人拣选摊位及办理签发新牌照手续。
 
  他补充说:「除持牌固定摊位报贩及持牌流动小贩申请人外,新签发小贩牌照营运期订为七年,牌照营运期届满后将不予续期。」
 
  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所需文件须于申请期内,透过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传真(3007 6415)、电邮(hawker_hpao@fehd.gov.hk)递交,或邮寄至小贩摊位编配办事处。申请人亦可亲身到港岛及离岛区和九龙区的小贩及街市组办事处或荃湾区环境卫生办事处递交申请。

  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致电2348 6944或2868 0000或以电邮(enquiries@fehd.gov.hk)查询。
 
  食环署的小贩摊位编配办事处及小贩及街市组办事处的资料如下:
 
小贩摊位编配办事处
地址:香港上环林士街2号林士街多层停车场阁楼
电话:2348 6944
 
港岛及离岛区小贩及街市组办事处
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25号骆克道市政大厦8楼
电话:2879 5695
 
九龙区小贩及街市组办事处
地址:九龙钦州街西87号食物环境卫生署南昌办事处3楼301室
电话:2309 2043
  
 
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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