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提醒家长交回小一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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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言人今日(九月十九日)表示:「家长如欲在『小一入学统筹办法』的『自行分配学位』阶段,为子女申请某一所官立或资助小学的小一学位,必须在九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七日期间的学校办公时间内,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文件直接递交到该校。」
发言人提醒家长,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学校须根据既定程序及准则分配学位。故此,家长无需为子女制作资料册。
发言人提醒家长只能为每名子女递交一份申请表,否则其自行分配学位的申请将会作废。
此外,凡已接受直接资助计划小学小一学位的学童,将不能透过「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获派官立或资助小学的小一学位。
若家长选择只为子女申请「统一派位」,则须将填妥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文件,在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至二○二○年一月十七日期间的办公时间内,交回九龙观塘伟业街223号宏利金融中心2楼2室教育局学位分配组(小一入学)。
发言人强调:「家长在填写申请表的居住地址时,必须填写真确的居住地址。倘若家长被发现向当局提供虚假住址以获取学位,其子女的小一入学申请将会作废,获派的学位亦会被取消。市民如怀疑有家长以虚假住址替其子女申请小一入学,可致电学位分配组的热线电话2832 7700向教育局举报。」
完
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1分
香港时间16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