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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澳中医医院营运服务投标资格预审(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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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卫生局于今日(九月十三日)开始接受将军澳中医医院(中医医院)营运服务投标资格预审的申请。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说:「行政长官在《2018年施政报告》中提出政府会致力促进香港中医药的发展。政府将会透过资助特定的中医药服务,包括在将来的中医医院提供一系列的资助门诊和住院服务,把中医药纳入本港医疗系统。作为香港第一所中医医院,该院将成为本地的中医药旗舰机构,带领香港中医药发展;同时亦作为转化者,推动本地中医的服务发展、教学及培训、创新及科研,并促进本地中医与国际传统医学团体的交流。」
 
  中医医院会采用公私营合作的模式营运。政府将投放大量的财政资源支持中医医院的发展,除了出资兴建医院外,亦会给予中医医院经常性拨款,以提供资助服务、培训及科研,支持中医医院持续地发展,以达到推动中医、中药发展的政策目标。中医医院的服务契约包括开院的筹备阶段,十年的医院服务年期(可延长不多于五年),及六年的服务后年期。
 
  政府现计划向不多于四名投标资格预审申请者批出预审资格,以邀请其参加暂定于二○二○年中进行的将军澳中医医院服务承办招标。
 
  在原截止申请日(即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午十二时前)当天,拟申请是次投标资格预审的申请者:
 
  (i) 必须是以下其中一项:
  (1) 根据香港法律是一间担保有限公司;或
  (2) 根据香港法律的条例是一间法定法人团体;
 
  (ii) 必须是单一的实体,不包括合伙或合资企业; 

  (iii) 必须在原截止申请日前的过去二十年内,有至少十年在香港提供中医服务的累积经验,而且当中五年的经验须在原截止申请日的最近五年;及
 
  (iv) 必须在原截止申请日前的过去二十年内,有至少十年在管理任何以下其一的累积经验,而且当中五年的经验须在原截止申请日的最近五年:
  (1) 医疗机构,每间医疗机构均须包括多于一个医疗单位;及/或
  (2) 医院。
 
  资格预审申请将按预审文件列出的挑选标准和评分准则进行评选。
 
  最终获授予服务契约的承办机构必须成立担保有限公司(营运者),以管理、营运及保养中医医院。营运者需按照香港法例第633章《私营医疗机构条例》的要求,就营运中医医院申领相关牌照。
 
  有意申请者需于办公时间内预先联络食物及卫生局中医医院发展计划办事处,以安排索取预审文件的烧录光碟。预审文件亦已上载至食物及卫生局网页www.fhb.gov.hk/cn/tender/index.html
 
  投标资格预审简介会将于本月二十四日举行,详情可参阅预审文件。有兴趣参与的申请者需于本月十九日中午十二时前填妥在预审文件中的回条并提交予中医医院发展计划办事处。
 
2019年9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3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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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澳中医医院营运服务投标资格预审记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