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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主动调查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于土地注册处存放公众游乐场地图则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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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诉专员公署发出∶

  申诉专员赵慧贤今日(八月十四日)宣布展开主动调查,审研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于土地注册处(土注处)存放公众游乐场地图则的安排。

  较早前有报道指,康文署未有按《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香港法例第132章)(《条例》),将其辖下部分公众游乐场地的图则存放于土注处,致使其员工及隶属卫生署的控烟酒办公室在该些场地执法的基础成疑,两部门因而自二○一九年二月开始暂停在相关场地执法。

  根据《条例》附表4所列的公众游乐场地,包括公园、儿童游乐场、休憩处、体育馆、泳滩等由康文署管辖,而有关场地的图则须存放于土注处。尽管《条例》订明,负责拟备及向土注处存放相关场地图则的是地政总署,但据申诉专员公署初步查讯所得,康文署作为公众游乐场地的主管当局,须在某公众游乐场地的工程计划即将完成时,按照《条例》的规定展开刊宪程序,以及通知地政总署为有关场地拟备及存放图则。

  康文署在征询法律意见后,已于本年六月大致完成所有公众游乐场地存放图则的工作,并于七月初全面恢复场地内的执法工作,该署亦表示会检讨相关工作流程。然而,本署认为有需要深入了解造成相关延误或遗漏的原因,才能制订有效措施,以防止类似遗漏再次发生。

  因此,申诉专员决定向康文署展开主动调查。赵慧贤说:「是次事件发现多个公众游乐场地未有完成存放图则的法定程序,严重阻碍相关部门的执法及场地管理工作。为确保日后康文署按法例要求适时存放所有公众游乐场地的图则,公署会审研该署拟备及存放图则的工作流程,包括跟地政总署的沟通和协作,如有需要,会向两部门提出改善建议。」

  申诉专员欢迎市民于二○一九年九月十五日或之前,以书面方式就上述课题向申诉专员公署提出意见: 

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至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0楼
传真:2882 8149
电邮:complaints@ombudsman.hk
 
2019年8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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