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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批出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二期的设计及建造和营运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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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八月十二日)公布,经过公开招标程序后,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二期(回收中心第二期)的设计、建造和营运合约由AJA联营(AJA Joint Venture)成功投得。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将大量厨余弃置于堆填区的做法并不符合环保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亦耗用堆填区的有限空间。我们需要发展现代化的回收中心,把厨余源头分类,循环再造成有用资源,转废为能。」

  回收中心第二期位于北区沙岭,占地约2.5公顷。该设施每天可处理300公吨厨余,并会产生生物气,作为可再生能源,除供应该中心的电力及热能需要外,剩余的生物气将用作生产煤气,或经发电后把电力输送至电力公司的电网。另外,回收中心第二期每年会产生约10 000公吨堆肥,部分堆肥将预留给政府部门、农友和市民免费使用。

  回收中心第二期预计在二○二二年启用,有关合约包括15年的营运期。回收中心第二期启用后,可减少使用化石燃料发电,加上减少弃置于堆填区的有机废物,预计每年可避免排放约67 000公吨的温室气体,以及每年可减少约110 000公吨运往堆填区弃置的厨余。
 
2019年8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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