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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谴责破坏法纪及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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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早前接获申请,拟于昨日(八月十日)下午在大埔区举行公众活动。由于相关活动的风险相当高,警方向申请人发出禁止公众集会及反对公众游行通知书。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亦就该申请举行聆讯,并驳回该上诉。可是昨日大批示威者于大埔集结,占据行车綫,并到其他地区作出暴力行为,罔顾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警方予以谴责。

     示威者于多个地方,包括大埔、沙田、大围、九龙塘、尖沙咀及红磡海底隧道等,以铁马及路牌等杂物,于马路上设障碍物,瘫痪交通。有示威者以强力激光照射警务人员,部分暴力示威者向警务人员及尖沙咀警署投掷杂物及石头。有激进示威者于多个地点纵火,包括于尖沙咀警署外,及九龙塘近沙福道燃烧杂物,罔顾他人安危,亦严重影响警署服务。

     警方曾透过现场广播、社交媒体及新闻公报,呼吁示威者尽快离开。经多次警告无效后,警方在多个地区,包括尖沙咀及大围等展开驱散行动。警方因应各地点的情况,使用适当武力,包括施放催泪烟,以制止暴力行为。

     警方于行动中,共拘捕十六人,涉嫌非法集结、藏有攻击性武器、袭击警务人员及妨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

     警方重申任何人士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属违法行为。警方强调会对所有暴力及违法行为严正执法。
     
 
2019年8月11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2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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