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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务员政治中立原则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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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昨晚(八月二日)遮打花园公众集会中有人士就公务员政治中立原则作出阐释,特区政府发言人重申,根据《公务员守则》,公务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不论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公务员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并须竭尽所能地履行职务,不得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支配或影响。公务员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应确保有关意见不会引致与其本身职务有利益冲突,或可能令人认为有损其在执行职务时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则。公务员须时刻确保他们的行为不会妨碍他们以专业、公正的态度执行职务。

  发言人强调,政府官员向公众解释政治中立原则的涵义,从来一致。

  时任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二○○四年六月九日在立法会回答议员质询时曾说:「公务员政治中立,包括以下主要元素:(一)公务员的政治中立,建基于效忠政府的责任;(二)所有公务员应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尽忠;(三)公务员必须衡量各项政策方案的影响,在政策制订过程中坦诚而清晰地提出意见;(四)在政府作出决定后,不论个人立场如何,公务员应全力支持,把决定付诸实行,并且不应公开发表个人意见;以及(五)公务员应协助主要官员解释政策,争取立法会和市民大众的支持。」

  时任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有关「维持公务员政治中立」动议辩论的发言中亦表明,「公务员队伍政治中立的最基本原则,就是不论在任的行政长官和政治任命官员的政治主张为何,公务员皆应完全忠诚地协助他们制订政策、执行决定,以及管理所属范畴的公共服务。这亦是公务员在宪制上的责任 。」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罗智光今年六月五日在立法会动议辩论上发言时亦曾经指出,「公务员政治中立是指不论公务员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竭尽所能地履行职务。在履行公职时,他们不得受本身的政治联系或信念所支配或影响。他们须以公正持平的态度执行决定,以及管理所属范畴的公共服务。」

  发言人呼吁所有市民在这艰难时刻保持团结,一起努力维护公务员队伍的核心价值,令公务员能够继续不偏不倚地执行职务,服务社会。
 
2019年8月3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0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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