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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主动调查私家医院低收费病床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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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诉专员公署发出∶
 
  申诉专员赵慧贤今日(七月十日)宣布展开主动调查,审研政府在监察和推广私家医院低收费病床的使用上,是否有可改善之处。
 
  本港有两间私家医院须按照批地条款,提供不少于两成的病床为低收费病床。该两间医院现时合共提供164张低收费病床。卫生署负责监察该两间私家医院提供低收费病床的情况,确保医院遵从相关的批地条款。
 
  根据规定,低收费病床的每日住院费用(包括病床、膳食及护理服务)不得超出公立医院三等病床的最高收费(现时为每天港币120元);其他医院费用(例如手术室、化验、X光检查及药物的费用)则不得超出该私家医院二等病床的同类费用的一半。申诉专员公署初步查讯发现,两间私家医院虽有按照批地条款提供低收费病床,惟有关病床的使用率尚有改善空间。
 
  另一方面,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先后与上述两间私家医院签署协议,于流感高峰期由该局转介合适的公立医院病人,使用该两间私家医院的低收费病床。获转介的病人只须支付等同公立医院的基本住院费用,其余费用由医管局负责。医管局在二○一七年的夏季流感高峰期及二○一七/一八年度冬季流感高峰期曾启动有关协议,但分别只有35名及25名公立医院病人获转介。获转介的病人数目偏低,反映现行的转介机制未能改善低收费病床的使用率,对于纾缓公立医院病床需求的作用亦很有限。
 
  有鉴于此,申诉专员决定向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署及医管局展开主动调查。赵慧贤说:「公立医院病床服务的需求甚为殷切,私家医院的低收费病床如能得以善用,应有助减轻公营医疗系统的负担。这项主动调查将会审研和探讨当局如何可进一步善用私家医院的低收费病床。」
 
  申诉专员欢迎市民于二○一九年八月十一日或之前,以书面方式就上述课题向申诉专员公署提出意见:
 
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至200号
   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0楼
传真:2882 8149
电邮:complaints@ombudsman.hk
 
2019年7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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