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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务司司长就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16(2)条动议的休会待续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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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张华峰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16(2)条动议的休会待续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一再感谢张华峰议员提出这项休会待续议案,让我们有机会集思广益,能够听到大家坦诚的交流,思考未来的前路。在横跨两日接近十六小时、五十多位议员的辩论中,我都很清楚每一位议员的言论,亦留心他们的发言,其中有些真的很有启发性、相当有见地、有建设性,可以说是获益良多。

  在最近几星期,在社会上因为修例工作所发生的事件,引起很多市民不安、忧虑。我们一定要承认在修例工作方面,政府在解说、沟通方面有所不足,并会在今次这经验里从中学习,以最真诚、最谦卑的态度接受不同的意见,加以改进。我要在此一再重申,特区政府已经完全停止《逃犯条例》的修订工作,我们亦清楚表明,当现届立法会会期在明年七月结束时,条例草案便会自动失效,政府会接受这事实,这说法是十分清晰、明确。

  虽然不少市民明白修例工作的目的──即是处理台湾的杀人案和堵塞现有法律的漏洞,但社会上对于条例草案的意见可以说是南辕北辙、严重分歧,亦有不少市民对于条例草案表示担忧、疑虑,对修例工作的过程产生猜疑。我要强调,特区政府一向尊重市民用和平的方法示威及表达意见的权利,而警方亦有法定的职责维持治安,保障我们市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警方一直是根据法律,同时亦有责任,特别在法律内尽量方便所有公众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同时亦有责任在大量群众集结时作出适当的部署,确保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这亦是法律上要求公众集会的组织者事先作出通知,然后由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的理由。

  香港警察是一支高度专业和优秀的纪律部队,以不偏不倚的态度履行职务。警务人员尽忠职守、克尽己任,既方便公众集会和活动,亦尽职维持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在每次大型行动后,警方都一定会总结经验,配合将来在内部保安和行动的需要,今次亦不会例外。不过,在昨晚和今早凌晨,大家都知道,昨晚在爱丁堡广场有一个和平集会。完结后,有不少示威者冲击警察总部并再度围堵附近街道,更对一位在凌晨时候上班的警员作出阻挠,甚至追打他,这些暴力行为明显是挑战法律,应该予以严厉讉责。今日,亦有示威者堵塞律政中心,阻碍律政司的运作。对于示威人士要求律政司对个别人士不提出检控,我一定要在此指出《基本法》第六十三条清楚订明,刑事检控工作由律政司主管,不受任何干涉。律政司会继续不偏不倚地履行《基本法》的宪制职责,秉行公义。

  我亦想在此强调,警方已经是高度容忍,以及以克制、包容的态度处理面对的严峻挑战。我再次呼吁,示威人士表达意见时要用平和手法、理性和顾及其他人的需要,切勿以身试法,更不应该参与任何破坏法纪的行动。我亦希望市民不要对警队有偏见,更不应该敌视我们的警务人员,不应该把他们的不满情绪和仇视看法投放在前线警务人员和他们的家人身上。

  在处理投诉方面,警方已经成立一支特别队伍跟进投诉个案,其中成员是没有参与过任何最近的游行和示威行动,以示公正。另一方面,法定的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简称监警会),英文是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s Council,亦会按照法例和既定程序检视与警方执法行动相关的投诉。为了确保投诉处理公平、公正,每次投诉会面,警方都会接受监警会成员或观察员出席。投诉警察的市民亦无须担心难以识别投诉对象,在过去香港有很多大型示威活动中,同样是人数众多,处理投诉的独立警察投诉课亦一样成功搜集足够证据调查,而监警会亦会公平、公正地处理相关的个案。

  主席,现时的投诉警察制度是有效和有独立的监管,而且有清晰法律基础。第一层的制度是负责接收和调查投诉警察队的投诉课;制度的第二层是法定和独立的监警会。在两层的投诉处理机制下,任何对警方的投诉都会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另一方面,大家都知道,一如既往,警方会就今次的行动进行一个内部的全面检视作为改善日后同类安排的参考。

  有关最近示威冲突中被拘捕的人士,政府明白参与示威的人绝大部分都是和平、理性、热爱香港,我们绝对尊重市民表达意见的权利,但不可否认的事,有个别人士暴力冲击,酿成严重冲突,导致有人受伤,无论这些人的出发点是怎样,这些行为客观上会危害市民的安全。

  至于近日在政府办公大楼附近的示威活动,虽然政府绝对尊重市民游行集会的权利,但是示威活动已经影响到公共服务,亦造成一定的交通阻塞,为市民带来不便。我呼吁示威人士表达意见时要平和、理性,不要影响需要政府服务的市民。特区政府和公务员团队在这困难的时刻,一定会继续紧守岗位、服务市民。

  六月十二日在金钟一带发生的事件,大家在电视都看见,是历历在目、痛心和难过。我们知道大部分示威者都平和参与集会,这些都是香港人珍贵的自由,是我们独有的文化,但不可否认的是有小部分人士作出冲突和威胁市民安危的行为。警务处处长早前已经清楚解释,他较早前用暴动一词,是指当日某些人的行为已经涉嫌干犯暴动罪。当日参与公众活动的人数非常多,如果其他示威人士没有参加任何暴力行为的话,他们实际上不需要担心。他亦清楚表示,暴动罪的检控门槛非常高,警方需要搜集足够证据和谘询律政司的意见,才可决定是否提出检控。警方一定会非常谨慎地处理每一个个案。如果警方就个案调查完毕后,在有需要的时候才会交给律政司决定是否要检控。就每一宗案件的刑事检控决定,律政司一定会按证据、适用的法律和检控作出,除非是有充分及可以被法庭所接纳的证据令案件有合理的机会达至定罪,否则律政司是不会提出检控。如果有充分证据进行检控,律政司亦会继而考虑作出检控是否符合公众利益,包括罪行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疑犯的态度和心理状况等等。另外,无论任何人就任何事件如何定性也好,也不会影响律政司根据《基本法》第六十三条进行刑事检控工作是不受任何干涉的。

  主席,恢复社会秩序、稳定营商环境、确保市民安居乐业,让香港重回安宁、重回正轨是当务之急,因此向前望、向前走,重新起步、重新出发是刻不容缓,亦是市民大众渴望见到的。

  最近几星期发生的事情,对政府、问责团队来说带来很多深刻的反思和反省。我们汲取了今次经验,从中学习,一定会以最真诚、最谦卑的态度接受不同的意见,聆听不同阶层市民的声音,确保我们的施政尽量贴近民意和民情,同时切合市民需要。我们深深体会到政府除了致力为市民谋求福祉和为香港谋求发展的同时,亦要充分、耐心地理解市民的想法、期望和感受,好好掌握市民的脉搏,平衡社会不同的意见。我们要改善我们的施政作风,要放下身段,屏弃精英主义的心态,要有更大的同理心,既要果断、坚定地有效施政,亦同时要有足够的敏感度、有灵活度、刚柔并济、兼收并蓄、审时度势,以香港整体利益,以市民整体福祉为依归。

  未来三年特区政府会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重点处理房屋问题,全面加强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特别是青年人,为他们开拓发展空间,促进他们向上流动的机会。行政长官上任以来发表了两份《施政报告》,提出了500多项、大大小小、利民便民的措施,政府亦做了很多实事。我们会全力秉持我们以民为本的精神,全方位加快落实所有政府已宣布的措施,促进我们香港发展和重建市民对管治团队的信心,有效回应社会的期望。

  最近的事件影响了香港的声誉,政府会致力做好未来的工作,重建香港在国际的形象,以及国际社会对香港的信心,加强与国际社会的联系,增强国际间对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认识。

  主席,香港今日的成就得来不易,我们要好好珍惜。我深信热爱香港的市民都会异口同声地说一定要坚决、维护和尊重香港赖以成功的核心价值,当中包括我们良好的法治、司法独立、人权、自由,包容及多元的社会。我亦盼望大家能够放下嫌隙,为这个充满活力,一向治安良好的安全国际大都会共同努力,重新出发。

  主席,香港是我们的家,无分你、我、他,让我们放下纷争、放下矛盾、放下歧见,以和而不同,互谅互让、务实的态度一同推动香港这块福地向前迈进。

  多谢主席。
 
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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