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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仙维修车房违规处理废偈油罪成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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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大仙一间维修车房不当处理废偈油,其经营者今日(六月二十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五项控罪共被判罚款10,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去年十一月在黄大仙环凤街一带突击巡查,发现维修车房财记汽车服务为一辆的士更换偈油后,随意将属化学废物的废偈油放置于车房内,未有依法标识存放废偈油的容器及妥善贮存化学废物。此外,车房没有展示有化学废物贮存的警告牌,亦并未登记为化学废物产生者。经现场搜证及采集样本化验后,环保署按《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向经营该车房的Raytech Engineering Limited提出共五项检控。

  环保署发言人解释,汽车维修车房所产生的废偈油属化学废物,含多种有毒化学物质,若不妥善处理,废偈油会渗漏到附近水道或泥土,污染环境及危害公众健康。

  环保署发言人提醒所有维修车房营运者及车辆维修业人士,须按《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向环保署登记为化学废物产生者,妥善包装、标识及存放维修车辆时产生的化学废物,并聘用持牌的化学废物收集商将废物运往持牌的化学废物处置设施处理。车主如需更换偈油,应光顾已向环保署登记的汽车维修车房或公司。

  任何人士从事非法处理、收集、存放、处置化学废物的活动会被检控。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和监禁六个月。

  有关化学废物管制的详细资料,可浏览环保署网页: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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