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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会见传媒答问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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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六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的答问全文:
   
记者:局长,想问涉及暴动被捕的五个人会否从宽处理?警方说有八名人士已经被释放了。另外关于速龙小队,你在会上说制服无空间show(展示)不到警员编号,让人怎样投诉?
 
保安局局长:涉及暴力行为,警方当然会按程序去搜集证据,将整个调查最终的结果交给律政司,最终的决定是怎样,当然由律政司决定。但是香港是一个依法办事的地方,纵然我们明白绝大部分的示威人士都没有参与暴力,但是在六月十二日大家在电视机都看到,的确有一些刻意去冲击和袭击警方(的示威者),特别当警方都退到立法会门前的最后防线,袭击、掷砖、用铁枝去攻击,亦都有些物件掷出来是有火的。我们都要尊重我们的法律制度,所以我们会尽快调查这件案件,搜集证据之后就向律政司提交报告,由律政司去决定,审视了整个过程、证据及环境事实之后,由律政司去看看需不需要作出检控。如果需要作出检控,又以甚么罪行作出呢?这都会交给警方及律政司按照法律程序去做。当然,我们明白很多集会或者表达言论的人士,都想政府听到他们的声音,行政长官昨日见记者时,亦充分表示了今次在修例工作所引起的矛盾、纷争和焦虑,都是包括我(在内的)整个团队在工作方面做得不足,行政长官致歉,我亦都致歉。其他的事情,我相信我们要依照法律去处理,但是我亦明白我们会尽量在不影响司法制度之下,尽量体谅今次各位参与表达言论的人士,他们都是希望让政府知道他们的声音。这个我们在政府是听到,也是理解的。另外你第二个问题是甚么?
 
记者:速龙小队……
 
保安局局长:关于速龙小队,刚才我亦在立法会大会上说了,我从警方得到的资料是特别战术小队的特别工作服是根据行动及战术上的需要而设计,工作服的设计是没有位置去展示警员的编号。但是既然大家对这方面有关注,所以警方都会检视这方面的有关事情,在检视完之后,会作出一些适当的跟进。
 
记者:你有否想过就事件下台?如果有人要问责下台的话,那人会否是你?会否有其他官员问责?你有考虑过吗?
 
保安局局长:行政长官在这方面充分表示了她的歉意,我亦表示歉意。我们明白今次工作引起社会的矛盾、纷争或焦虑,这方面我们承担责任,但我们同样希望尽快去抚平社会的一些分裂,务实地、积极地做更多未来三年特区政府希望做的工作。我亦会支持行政长官未来三年在不同领域希望为香港社会所做的工作。保安局亦有一些工作在可见的将来要做。第一,对于窥淫罪的立法,我都希望尽快展开兼作出谘询;而在今届政府本来我们都想提交一个草案,涉及处理免遣返声请者的法律改动建议,我们希望尽快提交予立法会审议。所以在面前我们都有不同的工作,我们希望可在未来三年尽量令政府的整体工作,可于多方面发展,正面推行。
 
记者:星期五会有个升级的行动,以你所知警方会安排多少警力应付当日的升级行动?你是否不会排除当日再次发催泪弹或开枪?
 
保安局局长:无论任何人士要表达他们的言论,我一向呼吁应该以一个和平、理性、有秩序的方法去表达他们的意见,警方当然都会按照他们对事件的评估,而采取适当的行动。但我认为最重要的,香港的核心价值都是和平,都是理性,都是希望大家可以既表达到自己的意见之余,亦顾及其他人士的权利、利益及人身安全。
 
记者:被捕人士是以甚么罪名被捕?当中是否涉及暴动,或者起诉以暴动罪?警方会否再有下一步的拘捕行动?第二个问题,刚才局长其实多番说行政长官和你都已经致歉,如果致歉已经有用,那其实问责制是否已经不存在?
 
保安局局长:首先,警方拘捕的数字,刚才我在立法会的时候已经回答了,当然他们的行动是怎样进行,这一定要问警方。但我想再强调,如果是涉及一些严重罪行,用甚么罪行去起诉,都必须要针对证据。刚才我回答立法会议员的时候,亦解释过在不同的罪行,它可能涉及的元素都不同,所以我们要尊重我们的法律制度,由警方调查完之后,交给律政司决定用甚么罪行去起诉。但我可以告诉大家,有很多都是涉及一些例如袭警、藏有攻击性武器,或者藏有工具作非法用途,当然最终是用甚么控罪去检控有关人士,律政司会审视所有证据再决定。谢谢。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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