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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支持发展飞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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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永嘉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年,飞镖运动在港日趋普及,而本港飞镖运动员在国际赛事中更屡创佳绩。有不少飞镖运动员及爱好者希望政府支持该运动的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政府有否向飞镖运动提供财政、场地、筹办赛事,以及推广等方面的支援;如有,详情分别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计划在未来五年,向飞镖运动提供第(一)项提及的各项支援;如有,详情分别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现时有否任何资助计划接受飞镖运动团体申请;如有,申请资格及其他详情为何;
 
(四)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有否计划在未来五年,设置飞镖运动场地;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鉴于康文署正检讨体育资助计划,检讨范围有否包括放宽申请资格以涵盖飞镖运动等新兴运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康文署会否在未来五年把飞镖运动纳入学校体育推广计划,以培养学生对飞镖运动的兴趣;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七)会否要求体育专员(i)把推广飞镖运动纳入他未来五年的工作计划、(ii)加强与飞镖运动团体的沟通,以及(iii)协助争取该运动成为亚洲运动会和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比赛项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推动不同体育项目发展,包括透过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的「体育资助计划」资助60个合资格的体育总会举办各类体育活动。自二○一一至一二年度起,受资助的体育总会必须符合六项条件(注),包括是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港协暨奥委会)的属会,并同时是相关国际体育联会的属会。不过,有26个机构虽然不符合全部六项条件,但由于过往长期获两个前市政局的相关资助计划资助,获过渡及纳入至现有的「体育资助计划」。
 
  就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至(三)现时港协暨奥委会的属会中,没有负责飞镖项目的体育总会,但香港飞镖会过往曾长期获两个前市政局的相关资助计划资助,因而获过渡及纳入至现有的「体育资助计划」,可按该计划的规定向康文署申请资助举办各类活动,包括推广活动、训练及本地比赛。该会亦可就这些获资助的体育活动,按康文署的预订康体设施程序,预订康文署场地并获场租资助。此外,该会也可申请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体育部分)资助,在本港举办国际性赛事。
 
  在过去五年,我们并未接获香港飞镖会就「体育资助计划」或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体育部分)提出申请。
 
(四)康文署辖下的康乐场地,大部分为多用途体育场地,可配合不同活动的需要。部分场地可开放予不同新兴运动(例如飞镖项目)使用。我们现时并无计划为飞镖项目设置专用场地。
 
(五)为进一步促进香港的体育发展,康文署正就「体育资助计划」进行全面检讨,当中包括体育总会及/或体育机构申请资助拨款的资格及原则,有关检讨将于二○一九年底完成,届时会公布检讨结果和相关建议。
 
(六)康文署一直致力为市民提供多元化的康体活动,并会密切留意各项新兴运动的发展。如有相关合资格机构申请将新兴项目纳入「学校体育推广计划」,康文署会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有关活动的普及性、场地供应及相关的技术支援。
 
(七)体育专员的工作包括推广和落实体育普及化、精英化和盛事化,并推展各项措施推动和支援体育发展。如各体育总会或其他机构有相关建议,欢迎向体育专员提出。
 
  至于奥林匹克运动会及亚洲运动会的比赛项目和筹办事宜,分别由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奥委会)及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亚奥理事会)负责,而它们属非政府组织。港协暨奥委会是国际奥委会及亚奥理事会的成员,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参与两个大型运动会的工作。
 
注:自二○一一至一二年度起,康文署规定申请该计划资助的体育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
 
1. 是港协暨奥委会的属会;
2. 是相关国际体育联会的属会;
3. 根据《公司条例》注册,备有《组织章程细则》;
4. 是非牟利体育团体;
5. 已成立并举办体育活动最少三年;及
6. 有关体育项目是或具潜质成为下列大型运动会的比赛项目,包括亚洲运动会、亚洲冬季运动会、亚洲青年运动会、亚洲室内武术运动会、亚洲沙滩运动会、亚洲残疾人运动会、亚洲青少年残疾人运动会、奥林匹克运动会、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冬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运动会、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及残疾人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
 
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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