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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答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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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六月十八日)下午会见传媒的答问内容:
 
记者:有两个问题,首先是暴动定性方面。昨日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出来说大家可能误会了,指当日活动没有定性为暴动,但大家看看《公安条例》里,对于暴动的定义,其实是相当清晰。很多网上意见都说不太明白、不太理解卢伟聪的说法是什么意思,想问政府方面有否什么补充?会否考虑一下清清楚楚说一次到底当日的活动是否暴动?第二,就「暂缓」的字眼,有一些坊间报道都说,政府因为初心本身没有问题,所以拒绝用「撤回」的字眼。其实回看当年廿三条都是撤回,但这亦不代表它的初心有什么问题。如果这道理是对的话,想请问一下,会否考虑更改字眼?
 
行政长官:多谢你的提问。就第一个问题,这个行动昨天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已经向大家解释和澄清了,我没有什么特别补充;不过我想从一个并不是执法人员的角度来看。我们从来都没有认为、亦没有说过参与六月十二日在金钟一带的公众集会的大量人士──特别是学生──是暴徒,我们没有说过。卢伟聪处长昨日已澄清和解释,只要当日是和平地参与这个公众集会,并没有用过任何暴力的话,他们是完全不需要担忧,这两个信息希望能够透过传媒清晰传达。至于这条条例草案,大家都记得,我在六月十五日宣布后,我们已经即时停止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而且并没有再为这项工作设定任何时间表。多谢。
 
记者:林太,想问一下,你之前用「母子论」比喻你跟示威者的关系,但作为特首、作为公仆应该是服务市民,不应该高高在上,你觉得这讲法有否不恰当的地方?现在回看,你会否觉得整件事最任性的是自己?第二条问题,这星期很多人看电视看到哭,看到很多伤心的画面,你自己有否曾经为这件事而哭,哭了多少次?为什么要哭?
 
行政长官:多谢这位传媒朋友。正如我刚才在发言时说,对于这件事引发的情况,我是很认真地反思和反省。当然在任何如此重大的事件中,反思和反省都避免不了会有些情绪波动。经过了反思和反省,我今日向每一位香港市民作出很诚挚、很真诚的道歉。多谢。
 
记者:林太,想问三方面问题。想问民间对于你有五大诉求:撤回修例、撤回对被捕人士的检控、追究警察滥用暴力、你下台和收回暴动的定性。五大诉求,你哪项做到、哪项做不到?第二方面,你到今日才公开向公众致歉,但其实看你早两天已经闭门向一些建制派或行会成员道歉。其实你这做法是否和你以前推动修例的作风一样,即有权、有势、有票的便先道歉;没权、没势、没票的市民便放最后?还有第三方面想问,你觉得自己任内是否已经没有任何政治能量去推动一些具争议性的议题,包括二十三条立法?谢谢。
 
行政长官:对于民间的诉求,我刚才已回应了一、两项;我只能够综合来说,我们是听到一些意见,我亦在可能范围内作出回应。我希望社会明白和理解香港独特之处是我们很多时都有一个机制,这个机制亦行之有效,我们应该尽量去维护这个机制。对于警务同事执法期间,如果有任何市民有不同的看法,或者有需要作出投诉,我们亦有一个投诉机制,应该用这个既定机制来做。
 
  至于有关条例草案,我刚才已经很明确地说明,条例草案的工作已经于六月十五日即时停止,特区政府亦没有推动这条例草案工作的时间表。或者我亦可以在此再明确点说,因为这条例草案过去数月在香港社会引起了很多矛盾和纷争,亦使香港很多市民伤心,所以我可以承诺,如果我们未能够将这些纷争和矛盾好好处理,我们是不会、是绝对不会贸然重启这个程序。
   
  至于致歉问题,就很多闭门会议,当然你会听到很多说法,但最重要的是我今日非常诚挚、非常严肃、很真诚地向香港每一位市民致歉。我于星期日亦发出了书面致歉;我完全认同那么大的事件,行政长官要负最大的责任,应该亲身、很严肃地向市民致歉,今日便是最早的机会,因为我必须要在这地方,经过传媒报道,向市民致歉。
   
  至于未来的管治会是困难的,困难已经不是一个能力的问题,是一个信心问题,或者你形容是一个能量的问题。经过这次,我相信未来三年的工作是会非常困难,但我和我的团队都有信心,我们会加倍努力,希望可以重建市民对于特区政府、对于我本人的信心,可以让我们更加有效、更加务实地开展大量想做的拓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工作。
 
记者:想问数个问题。第一,其实星期日游行的五大诉求很清楚,我们可以简单概括,其实应该五个诉求你都没有答应,可否解释一下,为何你会认为你如果只是出来做一个亲身道歉,游行的市民便会「收货」?第二个问题,刚才你在英文答案里解释过,其实某程度上,你现在的暂缓跟撤回是没有什么分别,亦有报道说有内部人士指,其实现在的暂缓是等于撤回,既然只是字眼上的分别,为何如此坚持不肯说撤回,是否为了面子?第三个问题,就是有关于暴动的定性,其实刚才有行家问过那条问题,你没有明确回答,就是根据现在的条例,应该不会在同一个场合里有人暴动、有人没有暴动,这亦是外间一些要求政府取消暴动定性的人提出忧虑和要求的原因,可否再解释一下,你是否都依然stick to警务处处长的说法,叫大家不用担心,你便觉得足以安抚市民?最后一个问题,──不好意思,有些多──你的道歉对象是全体香港市民,是否包括支持你立法的那些,即是你现在所指的向全香港市民道歉,可否解释清楚实际意思,除了是反对的市民之外,你亦向支持的那些人道歉──我做不到,很抱歉──即是其实你不认为一开始推动这修例是错的?
 
行政长官:回应你第一条和第四条题目,这位传媒朋友,都是有关我今日作这个真诚的道歉。各位如果刚才有留意我的说法,就是我们推动这条例的工作是做得不足,引起了社会的矛盾、纷争和焦虑,所以我真诚的道歉是向每一位香港市民──无论这位香港市民对于修例有正或反的意见;无论这位香港市民是有参与过游行,或是支持修例工作;无论他是否什么也没有参加过,只是一个普通市民或是一个商户──因为我们的修例工作做得不好,引起了社会的矛盾、纷争和焦虑,甚至引起了一些情况,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我都要为此致歉,而我在致歉的立场是因为我个人需要为这件事负上很大责任。
 
  至于有关撤回的问题,我已经回答了两次,希望大家都明白和理解。
 
  最后一个问题是关于暴动。在法律上的定义、在执行上如何处理,必须要交予执法部门,即警务处;当然警务处如果有需要,亦可以向律政司司长寻求法律意见。我认为昨日卢伟聪处长说得非常清楚,最重要是释除了很多人以为六月十二日那天,无论于哪段时间,只要到金钟一带便是属于一个参与暴动的人,往后可能要承担因为参与暴动的法律责任,卢处长已经说得很清楚,是不需要有这个担忧。
 
记者:林太,你好。刚才有行家都问到,你说了很多,但为什么「撤回」这两个字不可以在你的口中说出来?可否再答多一次,为什么「撤回」两个字不能说?第二,就是如果今次事件没有一位官员需要为这件事件下台辞职的话,问责制到底是否已经名存实亡?谢谢。
 
行政长官:我都是请大家明白和理解,有关于字眼上的问题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补充。在问责制方面,我们每一位作为问责官员都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尤其是我本人作为行政长官,我更加需要负上很大的责任。我们现时的立场是希望能够继续为香港社会服务。在我们面前有很多经济、社会的问题需要处理;事实上,过去接近两年时间,我们都是以一个很务实,亦很诚恳的态度来推动这些工作,我希望社会各界认同给予我们这机会继续做我们的工作。
 
记者:你好,想问林太,你刚才有提过没做好一些工作不会重启,这是否等于其实还有重启空间?是否等同真正停止修例工作、等同撤回?第二个问题就是问暴动方面,你曾经在电视讲话中说过暴动,你会否收回当日这描述?以及不少游行人士和其他人都投诉警方使用过分武力,会否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跟进?以及林太你刚才多次提到自己有很多工作方面的不足,其实具体来说,你觉得在哪一方面你自己做得不好?刚才都有说到你令到社会产生一些焦虑、沟通不足,但现时你回看由二月推出修例到现在,修例本身有否问题?
 
行政长官:首先,有关于这条条例草案如何处理,我再重复,希望大家都要明白和理解,条例草案的工作已经即时停止下来。条例草案要重新做是有一个过程的,我刚才说过我们没有时间表去重新启动这过程。我今日亦再进一步说,因为现实是这条条例的讨论过程引起很多焦虑、不安、纷争,所以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我不会当我还未做足够的工作或未有足够时间处理这些纷争、争议或疑虑时重新做这事,我不会贸然重新做这事。这数日都有很多立法会议员和其他认识立法会运作的朋友说,其实本届立法会直至明年七月便会结束;一如既往,如果有些条例到当天还未能够完成审议通过,该条条例便失效,特区政府亦接受这事实。
 
  第二,关于暴动,大家要明白,在一个公众集会的情况下,谁人最有权威、最有资料去判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并不是我作为行政长官。我当日只是按警务处作出了暴动的形容,我便有责任告诉市民,我们整个香港社会都不接受暴动的行为,我们应该和平、理性地去反映意见。正如昨日卢伟聪处长所说,可能这种形容令大家有一个印象,是在说所有人如果当日出现过在那地方都是暴徒、都是参与暴动者,但卢处长已说不是,他只是指部分人士当日的武力或暴力的行为。我今日亦按警务处处长重申的立场对大家说,这是一致的。
   
  至于认为警队同事在处理这些事件方面有用过分武力或是在其他方面有投诉,香港有行之有效、亦很稳妥的投诉机制处理,而这个投诉机制以IPCC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是独立的监警会,我觉得可以给予社会信心,它会很公平、公正地处理。
   
  第四个问题,在这数月里的修例工作所引起的争议,我认为与我们工作的不足是有关系的。工作不足其实都可以说是多方面,第一,就是我们很想做对香港彰显法治和改善或强化我们与国际间其他地区在刑事互助方面的合作,但要把一个有良好意愿、有客观好处的工作做好,其实一点也不容易,我们日常有很多施政都会面对这个困难。这次的不足,正如我早前说过,是就这个比较复杂的法律议题,我们在解说方面未能够让市民更清晰接收到究竟这是什么回事;我们亦未能够在更早的时间接触一向关心这些法律或是刑事、立法工作的团体。对于我们工作上的不足,我需要负上很大的责任。
 
记者:你好,林太,两条问题。第一就是你星期六的时候说警方的执法行动其实是天经地义。回头看,回看这么多新闻片段,你觉得612警方的行动是否完全没有做错?是否有使用过分的武力?会否代表警队向市民道歉?这是第一。第二就是问现在社会这么撕裂,其实你有否一些具体行动,如何去与市民重新connect?有否说会多些落区或会直接到立法会示威区与示威者直接对话?谢谢。
 
行政长官:第一,当有人用暴力、用一些自制武器冲击警方,亦尝试用这些暴力冲入立法会大楼,警务同事是有需要作出这种反应,这是我当日所说他们的职责就是要做这些事。我们不期望警察面对这些冲击的时候是不去处理,很难令人明白为何警方的同事不是采取这种方法来处理。正如卢伟聪处长昨日所说,已经就警务同事这次处理事件收到一些投诉,收到的投诉就会用我们既往行之有效的投诉机制来处理。今日我是不可以作一个判断,如果我作一个判断,即是我是凌驾了这些投诉的机制,包括独立监警会这机制;我们必须要尊重这机制,让这个机制透过充分调查,为社会找出一个答案。
 
  多谢你提问关于往后的工作。正如我刚才的致歉发言里,我希望社会要向前行;唯有我们一起同心同行,让香港的社会向前行,我们才能够令香港有更多希望,特别是对我们的青年人。某程度上这种我们形容是复修或者复原的工作将会马上展开,事实上我昨日已经与三组的朋友见面,包括宗教界、高教界、教育界,因为今次很多参加的都是青年人,而我说过「与青年同行」,青年的工作亦是我的重点,所以这种工作是会持续进行。我这次体会是这些沟通、互动的工作是不可以一时一刻,亦不可以到我们有事要处理的时候才去互动和沟通,是需要持续地进行。我的同事现在已经在筹备中,我会再见更多的组织,日后亦希望有不同机会可以直接与青年人对话。
 
记者:林太,今次为了抗议《逃犯条例》而死了人,你会否为牺牲了这个示威者而下台负责?尤其是刚才你说未来三年的工作,是否暗示你一定不会下台?第二,就是你一直强调对警方可能过分使用武力的话便去投诉,但有很多警员身上连number也没有,请问他们怎样去投诉?另外,就是就刚才说暴动,之前的旺角暴动案,定义上是所有在场的人,包括就算在场跑动的人都被告暴动甚至入狱。你现在「搬龙门」的做法对于当时的被告是否公平?以及你可否承诺,不会风头一过后便慢慢秋后算帐?以及关于修例方面,你一直说得很小心,留了尾巴,其实可能原理上,你仍然可以随时于二○二○年七月前恢复二读,你一直不说撤回,至少可否承诺二○二○年七月前你一定不会恢复二读?还有,刚才你一直强调说你是两子之母,你怎样理解「记你老母」这四个字?谢谢。
 
行政长官:第一,每一个市民就社会上发生的事想表达意见,我都是呼吁用和平、理性的方法去表达。如果用某一种行为令自己受伤害,都是不能预见,所以对于任何人因为表达一些意见而伤害自己,我感到非常难过。
 
  至于我作为行政长官,是一个五年的任期,很快在本月底我便上任两周年。对于未来的工作,我仍然有很多想做,所以未来三年看来会是非常忙碌的三年,尽量能够为香港开拓更多经济机会、改善民生,特别是希望为青年人提供更多在学业和事业方面的机会。
   
  至于有关投诉警务人员,我刚才说了是有机制的,这个机制我们必须要让它可以运作;这机制涉及搜证,所以只要有市民提出投诉,我相信现行机制会客观、持平地处理。
   
  有关暴动的定义,刚才都说了很多次,我只能够按警务处处长昨天晚上向大家所作的澄清和分析,不需要再重复。
   
  修例的时间刚才说了,完全没有时间表,而今日再进一步说,要再做这件事必须要处理到纷争、矛盾。现在看来,要处理这些纷争、矛盾不是一段短时间可以做到的事,我想这点大家都明白。有立法会议员演绎成这届任期、即明年七月结束前都难以做这工作,我刚才说如果情况是这样,政府会接受这现实。
 
记者:……你怎样理解警方向记者说「记你老母」这四个字?
 
行政长官:关于这事,如果你要投诉,待你作出投诉、让投诉处理后才再说吧。
 
记者:想问一下,特首提到未来三年还有很多工作想为香港做,但两个星期的游行,已经有过百万市民希望你不再为香港服务,你觉得你凭什么可以继续去为香港服务下去?另外,你会如何形容你现在与建制派的关系,因为有很多报道说你在与建制派见面时,建制派对这次情况的反应是很激烈,即是你是否与建制派的关系都已经撕裂了?最后一个问题就是修例的其中一个初心是想处理台湾杀人案,现在还有否方法处理陈同佳案?谢谢。
 
行政长官:最后一个问题,我于上一次宣布修例工作停下来的时候已经说了,是比较遗憾,我们没办法以我们原本建议的条例所提供的法律基础来处理,因为工作暂停了的时候,根本没什么可能在今年十月,即是涉事人将会被释放出来的时候,能够有这个法律基础。这是令人遗憾的,因为这都是其中一个初心。
 
  至于在未来的工作里,我仍然是有这一份承担和热诚,我会加倍努力,希望可以争取到市民支持我们的工作。事实上过去两年,我们很多务实的社会民生、经济政策和措施都是受到市民欢迎,例如我昨日见的高教界和教育界,他们对于这两年我们推动的创新科技、为高教界提供的科研拨款、为高教界特别是资助大学提供学生宿舍拨款,以至给中小学的额外资源,他们都表示欢迎。他们亦呼吁我或提点我,不要因为一件事件而将这些优质教育的工作、开创科技枢纽的工作停下来;我觉得这给了我很大动力,我应该继续在未来这三年做这工作。
   
  最后一条,关于与建制派的关系。事实上在这次修例工作,大家都看到意见是分歧的,是有争议的,真的有赞成、有反对。对于由始至终很赞成我们修例的工作,为此写了文章、做了一些属于社会性的行动,亦可能承受被人批评,我对他们表示歉意,这亦包括在立法会由始至终支持我们修例工作的建制派议员。在未来工作里,大家都听我说过,我希望行政、立法的关系是建基于「对事不对人」,所以我希望──我今天只能够说希望──能够和立法会各党派的议员合作。对于建制派,由于我与他们互动的机会比较多,所以希望他们对于我们在施政方面,往后可以早些提供一个民意的推敲,这个我们都是表示欢迎的。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19年6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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