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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主席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的辩论安排及相关的保安事宜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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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的辩论安排,以及相关的保安措施,今日(六月十一日)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见传媒的发言:

  各位,我今天说三项事情。第一项是有关修订《逃犯条例》法案的审议安排。我亦与部分议员代表会面,征询他们的意见。当然我十分明白社会很关注这条具争议的法案。一如以往,我是按照《基本法》、《议事规则》、过往先例及其他相关因素来安排这个辩论。

  保安局局长就法案作出恢复二读辩论预告时,表明法案有时间紧迫性,需要尽快处理。作为主席,我有责任确保立法会有序、有效地处理立法会事务。根据终审法院的裁决,主席可以在适合的时间结束辩论。

  但另一方面,我亦要照顾到议员有足够及合理的时间去辩论,去履行审议法案的宪制责任。我又考虑到这法案的审议情况是前所未有的,条例草案没有经过法案委员会,及后保安事务委员会用了20小时讨论有关法案。

  在考虑相关因素后,我预留了两个会议共66小时,其中有五小时是质询时间,所以大约有61小时去审议这项法案。这61小时如何计算,就是星期三、四是17.5小时;星期五开四小时,即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星期一上午九时至晚上八时;星期二上午九时至晚上八时;这是第一个星期。第二个星期就是星期三、四两日,合共66小时。除了刚才所说每个星期有2.5小时的质询时间。

  这法案条文较少,但大都互相关连,情况与去年审议的《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差不多,所以我会参照去年的审议安排,将所有条文(及修正案)合并辩论,让议员在发言时有更大弹性。

  如果议员能好好地运用辩论时间,需要多些时间,我会弹性(处理)的。但如果议员提出很多程序或规程问题,或议会秩序混乱,而不能好好受控制,我亦会因应(情况)减少时间。

  第二是有关立法会综合大楼实施特别安排。昨天行管会已授权秘书处就立法会所面对的保安风险与警方联络。

  根据警方的意见并经大部分行管会委员同意后,决定由即时起关闭大楼示威区,警方亦在圆鼓底及其他范围候命和巡逻,以处理突发事件。

  第三项要说的事宜,大家都知道,在刚过去的星期日(星期一凌晨),立法会大楼受到很多激进示威人士冲击,情况混乱。正如我昨日与大家所说,他们当中更带有不少攻击性武器。

  随着修订《逃犯条例》法案明天恢复二读辩论,我预计立法会的保安威胁将更为严峻。就此有不少议员都向我反映他们的忧虑。因此,考虑到立法会近日所受到的冲击,我刚才与行政当局商讨后,决定将原订于明日举行的行政长官质询时间改期。
 
2019年6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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