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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主席就冲击立法会综合大楼事件及有关《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的修正案裁决的发言(只有中‍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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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就冲击立法会综合大楼事件及有‍关《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的修正案裁决,今日(六月十日)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见传媒的发言:
 
  各位,我今天有几件事情跟大家说:
 
  首先,我作为立法会主席,我强烈谴责于今天凌晨冲击立法会大楼的暴力行为。大家都见到,有一群示威人士用铁马等物件冲击大楼,导‍致有警员和记者受伤,这是令我极度遗憾的。
 
  在示威者遗留在现场的物品,可以找到一些极具攻击性的物品,包括有三尺长的自制长矛,这是尖锐的,亦有电锯、铁锤及易燃物品。
 
  我们要求执法部门果断执法,确保大楼安全,以及会议能够顺利进行。
 
  行管会已责成秘书处采取适当措施,确保立法会议员、议员职员、秘书处职员及其他大楼使用者可以安全进出立法会大楼,亦同时确保会议能够顺利进行。
 
  行管会在今早的会议上,决定授权秘书处与警方商讨,评估安全风险,在有需要时请警方维持示威区的秩序,确保不同意见的人士可‍以在安全的情况表达意见。
 
  另一方面,刚才行管会亦决定发信,明文规定议员不可携带扰乱议会秩序或构成安全威胁的物品进入会议厅。
 
  我呼吁不同党派议员,虽然意见不同,即使对法案有不同看法,都应该以和平理性的手法去表达,不应用肢体抗争去表达意见。
 
  第二件事,是有关有秘书处保安人员指称被政治审查。行管会在上次(会议)已责成秘书处,就有保安人员声称被秘书处要求表明政治立场的事件,向相关同事搜集资料,然后向行管会提交书面报告。
 
  秘书处同事已经搜集相关资料,亦都与多名相关职员会面,包括投诉人,以及她提及的保安人员、人力资源组的职员等多名人士。小‍组亦邀请所有会面人士提交书面陈述及相关资料。
 
  由于报告详尽,行管会的成员需要更多时间阅读有关文件,下次(会议)再进行讨论。我呼吁各位同事注意个人资料问题,现阶段不应向外界披露任何资料。
 
  第三件事,是关于修订「逃犯条例」的法案,这项法案将在今个星‍期三的立法会会议上恢复二读。我就有关议员提出的修正案作出了裁‍决。
 
  有二十二位议员提出共二百五十八项修正案,是历来有最多议员就一项法‍案提出修正案。我批准了当中的一百五十三项,大约是六成修正案(获批)。
 
  虽然立法会主席可以根据《议事规则》,有权选择法案的修正案,但我考虑到「逃犯条例」审议的情况是前所未有的。这条草案在恢复二‍读辩论前,没有经过法案委员会,及后保安事务委员会用了二十小‍时讨论有关法案。
 
  所以,虽然议员提出大量修正案,我都宽松处理,凡是不违反《议‍事规则》,我都批准(提出)。

  基于这个原则,获批准的一百五十三项修正案,主要是修订或增订条例草案的细节,属于条例草案的涵盖范围,例如为条例草案订明生效或失效日期、特别移交安排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条例草案的适用罪行、移交限制或条件等。
 
  而不获批准的修正案主要因为超出条例草案涵盖的范围,或修‍正‍案的中英文不一致、不准确,或出现错误词句。
 
  各项获批或不获批的修正案的详细原因,可参阅我的书面裁决。
 
  另外,(关于)审议及辩论安排,我明早会约见不同党派的议员进‍行商讨,听取他们的意见。
 
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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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示威者遗留在立法会综合大楼示威区及附近一带的物品。
图示示威者遗留在立法会综合大楼示威区及附近一带的物品。
图示示威者遗留在立法会综合大楼示威区及附近一带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