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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题:行车隧道及管制区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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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答覆∶
 
问题: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现时各条行车隧道及桥梁的收费不一,以致部分地区的居民需要承担较高的交通费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根据什么考虑因素决定行车隧道及桥梁是否收费及收费水平;造价是否考虑因素之一;
 
(二)过去五年,每年政府的收费行车隧道及青屿干线的营运收入及开支分别为何;及
 
(三)会否全面检视政府的收费行车隧道及青屿干线的收费水平,并考虑调低或免却收费;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代)主席:
 
  现时,香港共有16条行车隧道及两个管制区,即青马管制区和青沙管制区;行车隧道当中包括13条政府隧道、两条以「建造、营运及移交」形式建造的隧道,即西区海底隧道和大榄隧道,以及一条私人隧道,即愉景湾隧道。
 
  在13条政府隧道中,共有七条设有收费,包括海底隧道、东区海底隧道、香港仔隧道、狮子山隧道、城门隧道、将军澳隧道和大老山隧道。此外,两个管制区的部分路段亦设有收费,包括属青马管制区的青屿干线和属青沙管制区的尖山隧道、沙田岭隧道及大围隧道。所有上述收费均透过立法方式予以落实。
 
  至于不设收费的政府隧道,合共有六条,包括早在一九八二年落成启用的启德隧道和近年新落成的五条政府隧道,分别是于二○一八年十月启用、通往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的观景山隧道及机场隧道、于二○一九年一月启用的中环及湾仔绕道隧道,以及刚在上月启用、通往莲塘/香园围口岸的龙山隧道及长山隧道。
 
  就陈克勤议员提问的各部分,我现在综合回覆如下:
 
  在政府收费隧道及两个管制区内收费路段的营运收入中,大部分属使用隧道及管制区的收费。政府亦会探讨和推行可行的开源方案,例如在顾及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于个别隧道及管制区的适当地方竖立广告位置,以吸纳广告收入。
 
  在营运支出方面,当中主要是运输署支付予各隧道及管制区的管理、营运及维修营办商的合约费用。就政府建造的隧道及管制区收费路段,其营运开支还包括建造成本及大型系统更换工程的折旧费。除了隧道营办商会有系统地检查及为隧道作日常保养,运输署亦会在征询机电工程署的意见后,适时更换隧道及管制区收费路段的主要系统,以确保道路安全、可靠和有效运作。
 
  在二○一三至二○一四年度至二○一七至二○一八年度,各政府收费隧道及两个管制区内收费路段的营运收入及开支载于附件。由于二○一八至二○一九年度的收支数字尚在整理中,故现时未能提供。
 
  政府在决定上述行车隧道及管制区是否收费及其收费水平时,主要根据「收回成本」和「用者自付」的原则,以及考虑一系列因素,包括交通管理、提供有关隧道及道路的费用,包括已投放的资本成本、替代路线的收费水平、公众负担能力和接受程度等。
 
  为更有效率地使用路面空间,以纾缓挤塞情况,政府现正计划重新检视厘定其所有收费隧道及管制区收费水平的方向和指导原则。正如行政长官在《2018年施政报告》表示,我们建议按「挤塞征费」的理念及以「效率优先」为原则,厘定各类别车辆使用收费隧道及青马、青沙管制区的收费水平,务求更有效使用这些有限的路面空间。
 
  「挤塞征费」的理念是根据各条收费隧道及青马、青沙管制区在不同时段的交通挤塞情况而征收不同水平的收费,以期改变隧道和管制区使用者的出行习惯,使部分以私家车出行人士转乘公共交通或避免于繁忙时段使用相关隧道和路段。至于「效率优先」的原则,是指让载客效率高的车辆例如专营巴士,和支援经济活动的车辆例如货车,可以享有较优惠的收费,而载客量低的车辆类别例如私家车,则须缴付较高的费用。
 
  就此,运输署即将于二○一九年年中开展「挤塞征费」研究,审视所有政府收费隧道、青马、青沙管制区,以及分别于二○二三年八月及二○二五年五月专营权届满后由政府接收的西区海底隧道和大榄隧道的收费阶梯和收费水平;有关研究亦会审视在不同时段征收不同收费的空间,以体现「挤塞征费」的理念和「效率优先」的原则。政府现时的构思是以交通管理效益作为厘订收费隧道及青马、青沙管制区的收费水平的主要考虑,同时亦会考虑一系列其他相关因素,例如隧道的营运开支、公众负担能力和接受程度等。运输署计划在二○二一年就研究所建议的收费方案和收费调整机制,谘询相关持份者,包括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交通谘询委员会及运输业界等。
 
2019年6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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