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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已发出地税缴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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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已根据香港法例第40章《政府租契条例》,向受该条例管制的物业及其他若干物业,发出下列的地税缴纳通知书:
 
(一)每年地税超过一百元,计至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为止的半年地税;及

(二)每年地税不超过一百元,只须五年缴交一次,计至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的五年地税。
   
  缴款人士可透过电子方法缴付地税,例如自动转帐、银行自动柜员机、电子支票或电子本票、「缴费灵」或透过各银行及「缴费灵」在互联网上提供的缴费服务。缴款人士亦可亲身前往指定便利店以现金缴款。详情请浏览库务署网站:www.try.gov.hk
   
  此外,缴款人士可以邮寄划线支票至香港告士打道邮政局信箱28000号或亲身前往任何邮政局缴款。请确保足够邮递时间及邮资,以令邮递无误。邮资不足的信件将不获接收。有关各邮政局的地址和办公时间,请致电香港邮政查询热线2921 2222或浏览香港邮政网页:www.hongkongpost.hk
   
  未接获缴款通知书的地税缴纳人,应向地政总署的地税及地价小组查询。小组地址为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一楼,电话是2231 3033。
   
  所有物业买主在购置物业时应促请其代表律师,确保计至交易日的地税已经清缴。有关欠付物业地税的资料,可致电2231 3033或电邮至landsd@landsd.gov.hk查询有关帐目结余。如需书面回覆帐目结余,缴纳人须就每一所物业缴付查询费。
 
2019年5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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