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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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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今日(五月二十六日)下午出席公开活动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想问数天前一些部门首长到政府总部谈有关《逃犯条例》,现时业界例如一些司机都表达关注,你会否与业界解说一下?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就着社会上一些朋友甚或至业界朋友对于移交逃犯条例的关注,我们会尽可能在适当的机会向业界代表、我们认识的朋友及专业团体进行解说,希望大家对于条例的修订有全面和清楚的理解。我亦看过有关修订的安排,认为相关的修订有必要性,而且香港是个法治地区,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我们需要有完善的制度确保违法人士要面对法例的正义。

记者:有关社会房屋共享计划,现时共有多少个单位?未来会否有更多机构提供更多数量的单位,令过渡性房屋的供应可以增加?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关于过渡性房屋,我们基本上有两大类别:一类为业主(包括个人业主)及发展商,另一类则为法定机构,其实在过去多个月,已向我们提供相当多的单位,让我们进行装修和改建,让居住环境得以改善,整体来说,确保改建最后结果是安全、卫生和适切。在收入上限方面,已界定为入住家庭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确保入住家庭在付出合适租金之余仍有足够资金生活。当然,我们仍希望他们在入住过渡性房屋后,仍可依循轮候公屋时间表搬迁至公屋。今天来说,我们希望所有入住过渡性房屋或社会共享房屋的人士是尽可能仍在轮候公屋,并已轮候公屋超过三年,当然有个别家庭或人士未必符合有关条件,相关协助机构会因应这些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理,所以现时已入住的家庭当中,有部分人士并非完全符合有关安排。

记者:想问有关「两地一检」,现时政府是否有具体安排?会否参考现时澳门往珠海的做法?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传媒朋友所说的议题,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现时正与内地了解,今天我没有进一步补充。
 
2019年5月26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6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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