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和答问内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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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早晨。昨日,保安局局长按《议事规则》第54(5)条去信征询立法会内会主席,以期特区政府可以在今年六月十二日在立法会大会就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的修订工作,展开恢复二读辩论,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已经向大家交代了详细理由。我今早想在此重申,这个决定是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尤其是我自上任以来都强调希望能够促成更好的行政立法互动关系,亦在过去接近两年身体力行,即是多出席立法会,很具体地回应立法会议员在质询大会、答问大会提出的每一个事项。但我们今日看到就这条条例的修订,在立法会经过这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恐怕不单只特区政府,立法会内的建制派议员,以至是关心立法会事项的朋友、社会大众,都觉得现时是一个困局,必须找方法打破这个困局,所以特区政府采取这个行动。我在此亦强调,我们自从在四月三日把这条条例草案在立法会首读和二读,没停止过解说及与有关团体磋商,释除他们的疑虑、聆听他们的意见。这一类工作不但会继续进行,还会加密进行,所以政务司司长、律政司司长、保安局局长和保安局及律政司的同事,在未来这一段日子都安排了很多继续去解说以释除公众疑虑的工作。
记者:林太,在台湾那边,陆委会其实已经多次说过不会接受在今次修例下的移交。昨日,李家超局长亦说了要做一个法律基础,没有回应到做到法律基础之后,台湾不接收怎么办。林太,你在三月底的「三合一」记者会上,其实都有提到不能保证可以成功移交。直到今日,台湾那边不停说在这个基础下是不会接收陈同佳的。为何政府来到这一刻,都还要说是有这个迫切性,第一个目的就是要处理台湾案呢?
行政长官:我在此再次重申,今次启动这工作是有两个目标──一个是让我们有法律基础处理台湾这宗谋杀案,这个需要处理的诉求,不只是特区政府里主事的官员有这个诉求,社会上是很强烈有这个诉求,受害人的家属更加有这个强烈的诉求;即使台湾当局,我听过他们的言论,亦提到希望能够彰显公义,是应该有一个共同的目标,这是其一。第二个目标是处理现时在刑事司法互助和逃犯移交方面一个制度的漏洞,或是一个法律的空白,由于地理的限制和个案移交出现了实际上不可行这个现象。考虑到两个目标,我们必须要继续坚定去推行这工作。就你刚才的问题,正如李家超局长说,我们要先有了这个法律基础、有了这个框架,才能够透过双方共同的意愿、共同的目标,而且是有一个共识,透过协议形式来进行个案移交。如果未有这些法律框架放在可能申请移交方的面前,相信不是一个最稳妥的方法,所以我们先要做好这条例的修订,有了法律基础,我们再用最大的诚意去磋商、去游说,而基于大家有共同目标,都是要伸张正义,我们都是抱着这个决心来做这件事。
记者:林太,想问现时有没有可能分开处理台湾杀人案和堵塞法律漏洞的问题?第二,亦想问「直上大会」这个安排,会否担心会引起议会更激烈的抗争和社会更严重的撕裂?以及最后都想问,有议员说觉得现时政府似乎是管治低落,要靠中联办「出手」令建制派归边或归队,其实这个指控又是否合理?
行政长官:第一,就着台湾当局的回应,我已经答了,亦答了很多次──我们必须要建立稳妥的法律基础,然后本着在法律基础下各方面的条款,希望与台湾当局达成一致的协议进行这个个案的移交。
第二,我刚才在开场白已说过,今次采取这个恢复二读辩论或者称为「直上大会」的决定,是一个很艰难的决定,因为特区政府尊重立法会审议法案的功能。我们经过这么多年与立法会的交往,当然知道政府提出的草案经过法案委员会可以互动、可以辩论,往往都会得出一个比较好的效果,政府亦很愿意在聆听后如果有需要便由政府提出委员会阶段修订,或者称为Committee stage amendments。今次我们要认清楚,究竟是什么令这个本来特区政府很尊重亦很认同的机制无办法展开。如果大家记得一些日子的话,我们由二月十五日先去保安事务委员会征询,亦在社会讨论;到四月三日,保安局局长提出法案的首读和二读,二读按惯常情况中止,交给内会;内会按着惯常程序成立一个法案委员会;法案委员会本来亦应按着程序由一位资深的立法会议员只是主持那一次会议,选出法案委员会主席,从而进入审议,但这些事情全部没有发生。直至立法会内会看到形势不妙,在五月四日立法会内会给了一个指引,转交给石礼谦议员主持希望选出法案委员会主席的会议。开了两次会议后,大家都看到那些冲突、混乱,甚至是令人很心痛的场面出现。现在计算下来,由我们提出议案的首读、二读,到现在已经接近六个星期,宝贵的审议时间已经丧失,但最严峻的是看不到前路,看不到有什么可以打破这个僵局──除了迫我收回这条条例,但这是不切实际,而且亦不符合行政、立法机关相互的宪制功能。我们从来都是扮演行政机关的功能,就是我们看到社会有需要、政策上有需要,便提出一些法案或一些拨款建议交给立法会,由它聆听了市民意见、看了政策目标后作出审议;但现在是立法会令这个条例的审议工作不能够展开,所以要打破这个僵局,又返回行政当局。行政当局便采取了这个符合《议事规则》的做法,征询内会主席,以期在六月十二日我们能够在大会议决这个条例草案。这工作会否影响往后的立法、行政关系,我当然希望不会,至少对于行政当局来说,我们不会因为这次争拗影响了我们和立法会各党派议员的互动关系。我本人亦不会因为这次或者过去几次到立法会质询大会或答问大会受到很没礼貌的对待,甚至是污蔑、侮辱,影响我继续出席立法会大会的承诺。我希望各党派议员,特别是非建制派议员,为了社会能够打破这个僵局,返回立法会大会进行审议。
至于有关中央驻港机构近日的言论,大家可以留意我刚才说的时序,由今年二月十五日,我们在社会上讨论要修订这两条条例,达致刚才所说的两个目标,全部是由特区政府主动做、主导做、督导去做;但到后期,这件事衍生了一些变化,就是有人所说有外国政府、外部势力加入,甚至藉此去破坏、影响中央和特区的关系,甚至肆意抨击内地的司法、人权制度,这就不只是这条条例、特区政府内部事务,是提升到「一国两制」甚至是涉及《基本法》的宪制层面。在这情况之下,中央驻港机构,甚至在北京的港澳办,要作出一些言论,我觉得是理所当然。至于你所说「叫议员归队」,我想这个是你们普遍的说法,我们是未放松过去争取议员和社会的支持,即使到今日,尽管已经有一个日子──六月十二日,希望在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特区政府主事的官员仍然会继续努力争取各界支持,争取立法会每一位议员的支持。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完
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3时16分
香港时间13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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