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销售监管局检控一手住宅发展项目卖方涉嫌违反条例
***********************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销监局)今日(五月十七日)表示,有一手住宅发展项目的卖方以招标形式发售一手住宅发展项目时,成交资料透明度不足,涉嫌违反《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条例》)。销监局已向有关卖方提出检控。

  销监局早前发现有个别以招标形式发售的一手住宅发展项目的销售手法和成交资料透明度不足,可能违反《条例》,故主动调查有关个案。经调查搜证并征询律政司的意见后,决定向有关发展项目的卖方提出检控。

  有关发展项目位于白石角,卖方在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销售有关发展项目的一手住宅物业后,没有在成交纪录册列出支付条款的完整资料,涉嫌违反《条例》第59(1)(g)及第59(6)条。

  案件七月九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进行聆讯。

  根据《条例》,卖方若没有在发展项目的成交纪录册列出住宅物业的支付条款,包括售价的任何折扣,及就该项购买而连带提供的赠品、财务优惠或利益,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0,000元。

  除了上述检控工作,销监局亦于四月十二日发出一份「给业界的提醒」,要求卖方如果在销售一手住宅物业时提供折扣、赠品、财务优惠或利益给买家,卖方应列出与买方就购买指明住宅物业所协定的支付条款的细节,从而使准买家了解巿场状况,在购买一手住宅物业时能获得准确的资讯,作出明智决定。此外,载列在成交纪录册内的资料应完整齐全,以免准买家须参考其他文件或资料,才找到相关支付条款的细节。

  另外,销监局今日起在电台播出政府宣传声带,提醒准买家如果要入标购买一手住宅物业,在出价前要参考发展项目的成交纪录册,掌握同类单位的成交价、回赠和优惠;要留意有关回赠或会影响按揭成数及金额;并在考虑清楚后才入标,因为中标后决定放弃购买单位,会被没收订金。

  销监局发言人表示:「销监局一向以三管齐下的方式执行《条例》,即加强检视、巡查及搜集检控所须证据;持续改善业界对《条例》的遵从情况;以及加深公众对《条例》的认知。政府会严肃处理所有销售手法和成交资料透明度不足的个案,并会继续密切留意以招标形式出售的一手住宅物业的销售情况,令以招标发售的透明度与以价单形式公开发售的一手住宅物业看齐。」
 
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