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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东盟投资协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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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五月十六日)表示,香港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的《投资协定》涉及香港和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五个东盟成员国的部分将于六月十七日生效。
   
  《投资协定》生效后,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会给予香港企业在当地的投资公正和公平的待遇,向投资实体提供保护和保障,并承诺投资和收益可自由转移。这五个东盟成员国亦会在投资被征收或因战争、武装冲突等事件引致投资损失时,按《投资协定》商订的标准,给予在当地投资的香港企业相关补偿。
   
  另一方面,再有多两个东盟成员国在香港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下的部分将于六月十一日生效,分别是老挝和越南。政府较早前已公布香港、缅甸、新加坡和泰国的部分将于该日生效。也即是说,于六月十一日,《自贸协定》涉及香港和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五个东盟成员国的部分将开始生效。
   
  《自贸协定》生效后,新加坡承诺对所有香港原产货物实施零关税,而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对香港原产货物征收的关税则会逐步减免。关税减免承诺涵盖香港不同类型的货品,包括珠宝、服装及衣服配件、钟表和时钟、玩具等。
   
  香港商号如欲取得《自贸协定》下货物贸易方面所提供的优惠关税待遇,须符合有关的优惠产地来源规则和相关规定,并向工业贸易署(工贸署)或政府认可签发来源证机构申请产地来源证。详情请参阅工贸署发出的相关贸易通告:www.tid.gov.hk/tc_chi/aboutus/tradecircular/coc/2019/coc2019.html
   
  在服务贸易方面,《自贸协定》生效后,香港服务提供者将会在广泛的服务界别,在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获得具法律保障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得享更佳的商机。涵盖的服务界别都是香港具有传统优势或发展潜力的行业,例如专业服务、商业服务、电讯服务、建造及相关工程服务、教育服务、金融服务、旅游及与旅行相关的服务、运输服务,以及仲裁服务。
   
  东盟十个成员国为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香港与东盟于二○一七年年底签订《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两份协定的文本及重点,详见工贸署网页(www.tid.gov.hk/tc_chi/ita/fta/hkasean/index.html)。
   
  有关涉及余下五个东盟成员国即文莱、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的部分,《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的生效日期将于确实后再作公布。
 
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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