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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交通噪音对居民的滋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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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浩鼎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不少东涌居民向本人反映,经常有重型车辆在北大屿山公路高速行驶(其车速限制为每小时110公里),对他们造成严重的噪音滋扰。他们因此要求政府在有关路段加建隔音屏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全港(i)已经及(ii)尚未设置隔音屏障的快速公路的名称分别为何,并按快速公路的名称以表列出(iii)现已设置隔音屏障及(iv)将于未来三年加建隔音屏障的路段;

(二)过去三年,有否定期测量北大屿山公路东涌段的交通噪音水平;如有,有关的测量方法,以及不同时段录得的交通噪音水平为何;及

(三)会否考虑于北大屿山公路东涌段加建隔音屏障或采取其他措施,以纾缓交通噪音对东涌居民的滋扰;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透过不同方法缓减交通噪音对市民的影响,包括(i)要求在规划新发展(如道路和住宅)时进行噪音影响评估以减少可能出现的噪音问题;(ii)立法规管首次登记车辆所发出的噪音水平;以及(iii)在实际可行和资源许可的情况下,在产生过量交通噪音的现有道路使用低噪音物料重铺路面及/或加建隔音屏障或隔音罩。

  就周浩鼎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i)已经设置隔音屏障的快速公路的名称:
 
沙田路(狮子山隧道公路至大埔公路沙田段)
吐露港公路(大埔公路沙田段至林锦公路交汇处)
粉岭公路(吐露港公路至新田交汇处)
新田公路(新田交汇处至青山公路潭尾段)
元朗公路(十八乡交汇处至蓝地交汇处)
屯门公路(皇珠路至荃湾路)
沙田围路(天桥及大老山公路,沙田路至吐露港公路)
观塘绕道
港岛东区走廊
北大屿山公路(青屿干线收费广场至东涌东交汇处)
青葵公路(西九龙公路至长青隧道)
青朗公路(青衣西北交汇处至新田公路)

(ii)尚未设置隔音屏障的快速公路的名称:
 
荃湾路(屯门公路至葵涌道)
大埔公路沙田段(火炭路至吐露港公路)
青屿干线(青衣西北交汇处至青屿干线收费广场)
长青公路(长青隧道至青衣西北交汇处)

(iii)现已设置隔音屏障的快速公路路段:
 
快速公路名称 设置隔音屏障/隔音罩的路段
沙田路 邻近博康邨
吐露港公路 新峰花园至广福邨;邻近白石角
粉岭公路 百和路至宝石湖路;及邻近康乐园
新田公路 邻近锦綉花园
元朗公路 十八乡交汇处至蓝地交汇处
屯门公路 邻近荃湾;邻近油柑头;邻近深井;邻近钓鱼湾泳滩;邻近青龙头;
及邻近青山湾
沙田围路 邻近石门;及邻近沙田渔民新村
观塘绕道 邻近丽港城;邻近丽晶花园;
及邻近彩虹邨
港岛东区走廊 邻近城市花园;及邻近太古城
北大屿山公路 邻近映湾园;及邻近蓝天海岸
青葵公路 邻近南昌邨;邻近美孚新邨;
及邻近荔景邨
青朗公路 邻近高埔新村

(iv)至于现有道路的交通噪音对邻近居民的影响,政府的政策是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及资源许可的情况下,研究在导致附近居民的交通噪音水平超逾70分贝(A)(注)的现有道路,实施直接缓解噪音措施,包括加设隔音屏障或隔音罩,以及使用低噪音物料重铺路面。按照这政策,现时有三项在现有道路(非高速公路)加建隔音屏障的工程正在建造中。至于在其他高速公路加建隔音屏障的工程项目,目前仍在规划阶段中。

注:道路交通噪音以L10(一小时)作为单位,即噪音水平在一小时内有10%时间超逾的声级,一般用于测量最高交通流量期间的道路噪音水平。《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已把住宅楼宇交通噪音水平的L10标准定为70分贝(A),而现行政策亦以这个标准作为研究实施缓解噪音措施的准则。

(二)在规划北大屿山公路和东涌新市镇内的住宅发展项目时,政府与发展商已按发展后十五年内的最高估算交通流量,评估了北大屿山公路附近住宅单位的交通噪音水平,并根据《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相关要求,建议了合适的措施以缓解交通噪音的影响。因此没有需要另外在北大屿山公路东涌段进行定期的交通噪音水平测量。

  为让市民得知全港各区道路(包括北大屿山公路)的交通噪音情况,环境保护署根据运输署公布的交通统计数据定期进行交通噪音估算,其分布图已上载至环境保护署的网页供市民参阅。由于有关的道路交通噪音水平是以全年的交通统计数据进行评估,因此会较在某段时间内量度的交通噪音水平更能反映整体情况。

(三)如上述,政府在规划东涌新市镇时,已按《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建议合适的措施缓解交通噪音影响。除了将一些能耐噪音用途(如商场和公园等)设置在住宅发展(如现时的蓝天海岸、映湾园和海堤湾畔)与北大屿山公路之间以尽量增加缓冲距离,减少交通噪音可能对住宅发展的影响外,亦建议在北大屿山公路铺设低噪音物料和在现时蓝天海岸和映湾园对出路段兴建隔音屏障,以减少交通噪音对这两个住宅发展的影响。另外,发展商在规划东涌新市镇内的住宅发展项目时,亦已按《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要求,评估了道路交通噪音在住宅单位的水平,及采用了切实可行的设计和措施,进一步缓减交通噪音对住宅单位的影响,适当地处理了交通噪音问题。因为在规划时建议的缓解交通噪音措施已逐步落实,所以无需要再在上述路段加建隔音屏障或隔音罩。
 
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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