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十七题:中小企业及初创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
  以下是今日(五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莫乃光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今年四月推出新采购政策,提高评审标书时技术评分在整体评分所占比重,以帮助中小企业及初创企业参与投标,创造商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就各政府部门于过去十二个月进行的恒常及非恒常采购分别而言:
 
(a)按采购所采用的技术评分/价格评分比重划分的(i)采购次数和(ii)合约平均金额(使用与表一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及

表一
技术评分/
价格评分比重
采购次数 合约平均金额
100/0    
90/10    
80/20    
70/30    
60/40    

(b)按(i)招标模式及(ii)合约金额所属组别划分的采购次数(使用与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表二
合约金额
(万元)
招标模式
公开
招标
选择性
招标
单一或
局限性招标
资格预审
招标
200以下        
200至500以下        
500至1,000以下        
1,000或以上        

(二)截至二○一九年三月底,采用电子采购系统的全面服务的政策局/政府部门数目;过去三年,透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的采购总额,以及该金额占同期公共采购总值的百分比;
 
(三)在简化投标及制订合约程序等方面采取了什么具体措施,以利便缺乏人力和资源的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会否研究进一步改善电子采购系统,透过应用金融科技(包括转数快),帮助政府部门提升支付款项予企业的效率,以改善有关的中小企业及初创企业的资金周转情况;
 
(四)有否研究引入海外地区旨在促进不同规模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做法(例如英国政府采用「数码市集」和简化公营部门采购标准合约),以便利中小企业直接参与政府采购;
 
(五)会否加强有关的宣传工作(例如举办更多经验分享会和座谈会),鼓励各行业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以及更主动地向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提供有关政府采购的资讯(例如把该等企业列入认可供应商/承包商名册);
 
(六)在实施新采购政策后,有否制订指标和定期分析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投标者/承包商/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的特性),以研究及跟进政府采购政策对经济、社会和创新活动的影响;及
 
(七)会否鼓励非政府机构(包括公营机构、半官方机构和非牟利团体)在进行采购时,参考政府采用非单纯「价低者得」的采购政策?
 
答覆:
 
主席:
 
  在谘询政府物流服务署(物流署)、效率促进办公室、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资科办)、机电工程署(机电署)及工业贸易署(工贸署)后,我回覆问题的各部分如下:
 
(一)在二○一九年四月一日以前,部门采用评分制度采购物料、服务(不包括顾问服务和工程服务)和收入合约时,大多会按当时技术评分的一般可占比重,将技术评分设定为30%至40%。若部门认为有需要、并得相关投标委员会的事先批准,可以采纳其他技术评分比重。自二○一九年四月一日起,在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下,技术评分一般可占比重,已经调升至50%至70%。同样地,若有需要,部门可以在取得相关投标委员会的批准后,采纳更高的技术评分比重。随着新政策的落实,我们预期会有更多政府部门将采用比以往更高的技术评分比重,在更着重标书质素的情况下批出合约。
 
  政府采购涉及不同的部门,并按合约价值由不同投标委员会审批。就问题的第一部分,经相关投标委员会批准批出的物料、服务(不包括顾问服务和工程服务)和收入合约的资料,按表一及表二的要求载于附件。

(二)就使用电子方式进行采购方面,物流署设有两个系统:(一)电子投标箱系统;及(二)采购及合约管理系统。
 
  电子投标箱系统供各政府部门处理物料采购招标事宜,登记的供应商可透过互联网从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书、查询投标事宜、查阅招标公告和已批出的合约公告。
 
  采购及合约管理系统负责贮存及管理物流署处理的合约,物流署承办商可经有关系统阅览相关的承兑函及电子购货订单。现时,政府并没有一个中央系统供各部门作合约管理用途。
 
  电子投标箱系统和采购及合约管理系统的相关数据,请参阅附件的表三及表四。
 
  除上述物流署的电子采购系统外,已有33个部门全面采用资科办的电子采购系统,采购不超过140万元的物料及服务(不包括顾问服务及工程服务)。而其他部门亦已采用该系统,采购不超过140万元的资讯科技产品及相关服务。过去三年,透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采购的相关数据,请参阅附件的表五。
 
(三)至(七)政府一直检讨采购安排,致力简化及加快采购流程,具体工作包括赋权予采购部门批出合约;免除对价值及/或风险较低的采购进行财政审核的要求;及简化招标文件法律审核的要求等,以精简审批程序,加快采购的流程。
 
  在协助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方面,我们要求采购部门尽量把大型合约分拆为较小型的合约,增加中小企业参与的机会,减低政府合约过分集中的风险;尽量简化招标文件,避免就标书设定过多要求,以减轻投标者的负荷,并避免不必要地令投标者失去参与政府采购的资格。同时,部门在设定付款安排时,尽量以分阶段的方式付款,并确保在合理时间内准时付款,以纾缓承办商的现金周转压力。
 
  在电子化方面,物流署会密切留意各部门投标者的需要,不时检视和研究进一步改善相关的采购系统。资科办亦正积极鼓励各部门更广泛使用电子采购系统。库务署及相关政府部门亦会继续留意市场上各种支付方式的发展,适时引入新的应用金融科技,推广电子支付的应用,提升政府付款的工作效率和成本效益。
 
  另外,考虑到中小企业及初创企业可能经验及往绩(特别是在承办政府合约方面的往绩)有限,自今年四月一日起,除非采购部门有绝对需要、并获得事先批准,否则一般不应把投标者的经验列作参与采购的必要条件。这项新规定降低了参与政府采购的入场门槛,有助鼓励中小企及初创企业参与竞投。而且,为免令中小企及初创企业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在评分制度下评审投标者的经验(但并非作为采购的必要条件)时,有关的比重占总技术分数一般而言不得超过15%。
 
  在采购制度以外,相关政府部门会共同协作,推出利便中小企和初创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措施,并加强宣传参与政府投标的机会。物流署已定期在网页更新及公布政府未来采购计划,以便利准投标者计划参与竞投。物流署亦会按采购部门要求,参与它们举行的招标前简介会,介绍新政策下的采购程序。效率促进办公室会举办商贸展览,邀请创科业界展示可供使用的创新方案,提高采购部门对市场可提供的最新科技的触觉和认识。第一次的创新及科技商贸展览已于今年四月二十四日举行,物流署亦参与其中,协助介绍新的采购安排。
 
  此外,机电署及资科办在采购系统以外,提供电子平台协助政府部门与业界的创新方案连结并进行配对。机电署的「创新科技协作平台」会公布部门的科技需求,同时亦会邀请大学及初创企业等创科机构就需求提供与机电有关的创新科技,透过平台配对以进行测试及验证。资科办即将推出的「智慧政府创新实验室」会收集各政府部门的需求,并邀请业界就不同部门面对的城市管理挑战提交创新的构想及产品建议,和安排合适的解决方案进行概念验证及技术测试。虽然「创新科技协作平台」及「智慧政府创新实验室」并不涉及采购安排,但它们可提供协作平台连结业界,有助部门认识创科发展,为采购作更好的准备。
 
  除上述新措施外,政府其他部门亦会持续推行不同措施,支援中小企的发展。例如,工贸署推行多项资助计划,为香港企业,包括中小企业在融资及提升整体竞争力等方面提供支援,该署的中小企业支援与谘询中心,则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营商资讯和谘询服务。如有需要,中心会将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方面资讯的查询转介予物流署跟进。
 
  物流署会定期搜集部门的采购资料,以便将来检视新政策的推行情况。政府的采购并非单纯价低者得,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亦已透过各政策局,与非政府机构分享政府采购的新安排和措施,鼓励它们参考使用。
 
2019年5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6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