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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石礼谦声明(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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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石礼谦议员指示立法会秘书处今日(五月六日)作出以下严正声明:

  本人留意到,今天下午约四时三十分开始,部分议员声称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举行第三次会议,并选举主席及副主席。

  本人澄清,法案委员会已经接纳内务委员会作出的指引。根据有关指引,本人获授权决定法案委员会的会议日期、时间及地点,并在会议上主持主席选举,直至选出主席为止。本人已指示秘书处将原定于今天四时三十分举行的法案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改于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星期六)上午九时举行,届时才会选出法案委员会主席。法案委员会秘书亦已于今天发出有关通知。
 
2019年5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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