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汇报局程序覆检委员会发表二○一八年度周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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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财务汇报局程序覆检委员会发出:
财务汇报局程序覆检委员会今日(五月六日)发表第十份周年报告,概述委员会二○一八年的工作。
委员会主席周永健博士说:「在第十个覆检周期,委员会从财务汇报局二○一七年处理的163宗个案中选取七宗进行覆检。这些个案涉及本港上市实体在审计和汇报方面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以及可能不遵从会计规定的事宜。」
周永健博士续说:「在覆检这些个案并考虑财务汇报局行政人员的报告后,委员会认为财务汇报局已依循内部程序处理有关个案。委员会衷心感谢财务汇报局全力配合及支持委员会的覆检工作,并跟进我们的提议。」
财务汇报局程序覆检委员会是在二○○八年十一月一日成立的独立委员会,负责覆检财务汇报局处理的个案,并考虑该局所采取的行动是否符合其内部程序和指引。委员会五名成员由财政司司长按行政长官所授予的权力作出委任,财务汇报局主席为当然成员。
周年报告全文可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网页www.fstb.gov.hk/fsb/chinese/topical/doc/frc_prp_report18_c.pdf下载。
完
2019年5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