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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护中心调查怀疑食物中毒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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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今日(五月三日)正调查一宗共涉及15人的怀疑食物中毒个案,以及一宗进食菇类后引致食物中毒的个案。

  该宗怀疑食物中毒个案涉及病人共九男六女,年龄介乎18至22岁。他们在四月二十六日傍晚于薄扶林一间大学进食到会食物,约七至17小时后出现腹痛、腹泻及恶心等病征。其中一人曾经求医,无需入院。所有受影响人士情况稳定。

  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说:「署方已通知食物环境卫生署有关事故,并正继续调查。」
 
  另外,中心正调查一宗涉及一名29岁女病人的食物中毒个案,她于四月三十日晚上在家中进食购自内地一市场的菇类约14小时后,出现幻觉、复视和昏睡,并于昨日(五月二日)入住将军澳医院,同日出院。病人现时情况稳定。
 
  发言人表示:「进食菇类引致的食物中毒一般为急性。病征通常包括进食后短时间内出现恶心、呕吐和腹痛等肠道征状。因应不同的菇种,病人亦可能出现如大量流汗、幻觉、昏迷或其他神经系统病征和肝衰竭,严重者更可能引致死亡。」

  发言人补充:「市民应向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购买菇类,不要购买怀疑混杂了不明品种的菇类,亦切勿采摘野生菇类进食,因为市民难于辨别该些菇类是否适宜食用。以可供食用的菇类品种混杂不可食用/带毒性的菇类品种并不会稀释毒性,在大部分个案中,烹煮亦不会破坏其毒性。如怀疑因进食菇类引致食物中毒,应立即求医。如有剩余菇菌,应带同前往求医,以供辨识种类。」

  另外,要预防经由食物传播的疾病,市民应经常保持个人、食物及环境卫生。在安排到会食物及在外进食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 选择可靠的食物供应商;
  • 安排食物适时送抵会场,并即时进食;
  • 将冷吃食物保持于摄氏四度或以下,热食的食物则应保持在摄氏六十度以上;
  • 不应将食物放在室温下超过两小时;
  • 光顾可靠及有牌照的食肆;
  • 避免进食生的海产;
  • 小心选择冷盘,包括自助餐的刺身、寿司及生蚝;
  • 进食火锅或烧烤时,确保食物已彻底煮熟才进食;
  • 在烹煮过程中,小心处理并要彻底分开生和熟的食物;
  • 使用两套筷子及用具分开处理生及熟的食物;
  • 不要光顾无牌食物档;
  • 饮用经煮沸的水;
  • 不要尝试使用盐、醋、酒及日本芥末杀菌,因为均没有杀菌效用;及
  • 进食前及如厕后要洗手。  

 
2019年5月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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