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和答问内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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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早晨。移交逃犯两条条例修订的法案委员会今早稍后时间会召开第二次会议,正如我昨天在北京回来时呼吁,希望各位议员都以互相尊重的态度,按立法会的《议事规则》尽早选出法案委员会的主席和副主席,让有关的审议工作可以顺利开展。立法会是一个议事的地方,我相信经过一个审议的过程,应该可以把我们为何要作出这个修订的目标说得更清楚,亦可以让政府同事有机会在立法会这个平台回应议员或社会大众的关注。如我昨天的承诺,在审议的过程中,如果议员提出的一些意见务实可行,既可符合我们今次修订的两个目标,亦有助消除或减少社会部分人士对于这次工作的疑虑,特区政府一定会很认真、很严肃考虑。
记者:林太,其实想问一下,昨天民主派提出一个要求,就是希望短期内约见你,你会否见他们呢?现在他们提出不同方案,除了民主派之外,公民党提出「域外法权」的建议,田北辰就有一个「港人港审」的建议,其实这些建议,你们初步有没有一些看法?最后,就是林荣基的情况,以你所知,如果内地要求引渡林荣基,其实林荣基会否被引渡?其实政府如何可以确保港人在内地受审的时候,会受到在香港同样程度的保障?这个是很多香港市民担心的。
行政长官:我不会在这里回应个别个案或作出任何揣测性、假设性的回应。就不同议员提出的意见,正如我所说,最好是在法案委员会召开之后,在立法会的平台,在这个公开场合讨论,甚至是辩论。正如我刚才所说,特区政府会以认真、严肃的态度回应议员的提问。
记者:有没有初步看到台湾方面对修例的意见有没有什么取态?会不会导致稍后真的修例后,可能台湾方面不接受?因为昨天陆委会也提过,曾经三次向港方提出一些会面要求,但都石沉大海。港府有些什么回应?
行政长官:昨天,我也特别针对在我们提交草案后,有一些评论说无论是对台湾当局或受害人的家属,我们都好像有一段时间没有回应。事实上,不是。对于受害人的家属,我们一直与他保持联络,亦由我亲自写信给他,而受害人家长每一次来信、电邮,我都亲自看,我们亦会给他一个初步的回应,直至今年二月十二日给了他一个实质回应,说我们已找到一个方法可以提供一个法律基础,按着台湾当局的要求,遣送这名逃犯回台湾接受法律的制裁。
至于台湾当局,李家超局长昨日也说过了,并不存在什么「石沉大海」,问题是当我们还未有一个实质的法律基础,就可以怎样回应有一个方向,事实上是未能给予一个很实质的回应;但今日我们有这个条件与台湾当局磋商,亦打算用协进会和策进会这个平台来做。保安局局长昨天已向大家说过,在这一、两天,即今日或明日,我们会正式回信以展开这项工作,但就双方的讨论恐怕不会很公开地向大家说,希望能够达致某些成果后,可以向大家交代。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59分
香港时间12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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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