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二十二题: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成员整合帐户
**********************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永嘉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的书面答覆:

问题: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于二○一四年六月推出强积金转移电子化支付系统(支付系统),藉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港元即时支付系统,将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受托人之间的权益转移支付步骤电子化。支付系统不单缩短了强积金转移所需时间,亦有助于提升转移过程的准确性和效率。支付系统令(i)受托人处理权益转移所需时间和(ii)投资空档期,分别缩减至两至三个星期和一星期左右,因而大大减低计划成员在转移过程中因市场波动而承担「低卖高买」的风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过去三年,每年每名核准受托人利用支付系统进行权益转移的(i)平均处理时间及(ii)平均投资空档期(以表列出);

(二)自支付系统推出以来,消费者委员会接获强积金计划成员就受托人之间的权益转移速度缓慢而作出投诉的数字;过去三年,积金局有否(i)收集各持份者对支付系统的意见,以及(ii)检讨该系统的成效及推出改善措施;及

(三)积金局有否计划于本年推出其他简化强积金计划行政程序的措施及电子系统,以鼓励和方便计划成员整合其强积金帐户;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转移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权益需要原受托人在收到新受托人送交的转移申请表后,把成员帐户内的基金单位赎回,再将强积金权益转移给新受托人处理转入新计划。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没有实际每年每名核准受托人利用支付系统进行权益转移的平均处理时间及投资空档期的资料。

  然而,受托人就所需时间(包括投资空档期)的服务承诺(注)载列于附件。根据积金局的理解,实际所需时间,一般较服务承诺下的所需时间为短。

(二)自二○一四年推出上述支付系统以来,消费者委员会没有接获有关强积金受托人处理累算权益转移速度的投诉。

  一直以来,积金局透过不同渠道(例如热线、电邮、会面)收集包括计划成员及受托人在内持份者的意见,检讨系统运作及受托人的有关行政程序。如有需要,积金局会在系统上作出相应改善,或向受托人提出行政程序上的改善建议,要求受托人提升其服务水平。

(三)政府和积金局正筹备设立一个中央平台,以便把强积金计划的行政工作标准化、精简化和自动化。

  中央平台是为全港400多万强积金计划成员,包括受雇/自雇人士和强积金个人帐户持有人,以及近30万雇主而设。有关持份者将可以通过此平台轻松、方便和快捷地管理强积金,而计划成员亦可透过中央平台方便快捷地整合其强积金计划户口。

  我们的目标是中央平台项目可于二○一九年内招标,以期于二○二二年完成开发并分阶段投入运作。

注:相关资料联同强积金核准受托人及其下强积金计划的其他服务资料,已详载于积金局网站内的「受托人服务比较平台」。
 
2019年4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