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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地盘总管、工人及地盘安全主任因违犯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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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项目经理、一名地盘总管、一名工人及一名地盘安全主任因违犯《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四月十一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分别被判罚款五千元、五千元、五千元及八千元。
   
  案情涉及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在东涌一个建筑地盘发生的一宗致命意外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该地盘项目经理、地盘总管及工人没有依从劳工处职业安全主任就该意外调查所作出的要求,接受讯问并签署声明。另外,该地盘安全主任妨碍及拖延职业安全主任行使条例所授予他们的权力。
   
  劳工处发言人说:「我们绝不容忍任何不遵从职业安全主任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规定所作出的要求,或妨碍或拖延职业安全主任行使条例所授予他的权力的违法行为,并会竭尽所能将违例者绳之于法。」
 
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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